霍尔果斯社保局咨询

霍尔果斯社保局咨询,第1张

霍尔果斯市职工医保政策解答

一、保险范围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本市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应当为职工(员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严格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确保职工(员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向霍尔果斯市医疗保障局申请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未缴纳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鼓励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保险登记和付款申报

(1)用人单位参保登记申报缴费流程:用人单位参保登记→职工参保登记验证征收申报→扣税。

1.雇主的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时,应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资料复印件,到霍尔果斯市医疗保障局征缴科(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8号窗口)办理登记。(注:医疗保险已经从养老、失业、工伤登记中独立出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需要到医保局窗口办理。)

2.员工保险登记和验证收集申报。用人单位登录新疆医疗保险服务平台(https://fuwu.xjylbz.cn/)进行员工参保登记、核定基数、增减员工人数等操作。每月1-20日,单位职工医保核定征收申报。

3.税收减免。用人单位通过税务部门电子税务局缴纳,或直接通过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行政服务中心一楼44、45号窗口)缴纳。每月25日前完成支付。逾期视为停付,医保待遇暂停。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和缴费申报流程: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批量审批征收→扣税。

1.灵活就业人员登记。灵活就业人员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到霍尔果斯市医疗保障局征缴科(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8号窗口)办理参保登记,然后与税务局签订代扣协议。

2.批量审批和收集。市医保局征缴科将于每月5-6日在后台发起批量审批征缴和推税。

3.税收减免。税务部门根据医保部门推送的批量核定征收进行抵扣,并将抵扣结果反馈给医保系统。灵活就业人员应在每月5日前在税务局签约的代扣银行账户中留足资金,避免因代扣未果而无法享受待遇。

跨地区流动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三。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为8.5%(含生育保险),职工个人缴费率为2%,由用人单位按月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无生育保险,个人全部承担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缴费比例为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实施后,支付比例将根据政策进行调整。

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收入高于本市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按照实际工资支付;低于新疆全口径城镇单位上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新疆全口径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以灵活就业人员为缴费基数。2022年最低基数为3681。

四。享受待遇

企业普通职工住院报销比例:参保职工当月缴费,次月开始享受职工医保报销。

生育津贴:根据孕妇的生产方式:自然分娩产假158天,计划生育产假173天。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用人单位上年度平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生育津贴实际报销金额。生育津贴的水平由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决定。

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发生无第三者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起付线在1000元以下,国家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报销90%。

需要与子女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职工和单位长期外来务工人员,按规定实行异地安置。在安置地就医的,可以直接结算,享受正常报销比例。原则上安置后6个月内不得变更。

用人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必须同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公务员同时缴纳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超过1个月未缴纳者暂不能享受待遇。

五、业务咨询电话

霍尔果斯医疗保障局:0999-879237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0999-8796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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