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档案登记办法

湖北省档案登记办法,第1张

湖北政务服务网档案调出申办指南(条件+流程+入口)

湖北政务服务网如何办理文件转出(文件转出)?

一、处理条件

验收条件:

(一)档案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2)接收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

注:

(1)有集体户口和党员组织关系的,应将集体户口和党员组织关系迁出,从人才服务机构转出。

(2)用人单位集体委托备案的,提供单位离职证明或单位同意调动证明。

二。处理过程

(1)受理:申请人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搜索“档案转出”,点击“网上办理”,选择办理地点,按照提示填写完整信息,上传材料扫描件清晰可见,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原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通过;材料不全的,补正后受理通过;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通过政务服务网查询或短信告知申请人受理结果。

(2)决定:受理通过的,当天办理相关手续,作出处理决定,显示办结。不需要提交材料,也不需要去窗口办理。通过显示已办结,将处理结果(人事档案)以机要通信方式发送至人事档案接收单位,纸质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移交函》可通过邮政EMS邮寄至本人。

三。处理材料

纸质或电子版转递函(原件1份)

获取方式:

接收单位应提供并加盖公章。

填写表格的说明:

(一)档案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2)接收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原单位集体委托出具同意调出函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方可办理调出。

材料示例:

四。处理平台

湖北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后搜索“文件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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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787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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