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和安置办法

南京市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和安置办法,第1张

南京党史综合设施项目拆迁补偿方式+标准

一、补偿方式

对被征收人进行货币补偿。

二。确定被征收房屋和土地的价值

而房屋征收的补偿价值,由被征收人选定或者抽签产生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被征收房屋和土地不动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三。补偿补贴和奖励费的收取标准

根据南京市政府318号令、宁字(2019)第490号及规字(2020)第2号

四。补偿基金的收取

补偿资金应当按照约定及时支付。

南京鼓楼区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1.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50元,每本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产权证明)不足2000元的,补到2000元。

2.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50元,每本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产权证)不足2500元的,补足至2500元。

3.设备搬迁补贴:住宅房屋征收,按市场收费价格计算设备搬迁补贴。

4.重大疾病补助:奖励期间,被征收人及其配偶、同一户籍的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且二级伤残的,每人给予适当补助3万元;对三级及以下残疾人按每人1万元给予适当补助。

5.困难家庭补助: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的被征收人及其配偶和同一户籍的直系亲属,在奖励期内搬家交房的,可给予适当补助。

6.提前搬家奖励费:被征收人和直管公房承租人在45日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给予一次性提前搬家奖励,奖励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和签约期限计算。

自签约期第一日起30日内,按照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计算1000元作为搬家奖励,每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证)不足5万元的补偿,补足至5万元。

31日至45日,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相应扣减提前搬家奖励。以第30天提前搬家奖励费金额为基准,第31天至第40天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每日费率减5%。第41天至第45天,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每日减少10%。第45天提前搬家奖励费和第45天一样。

7.货币安置奖励费:被征收人和直管公房承租人在合同期限内搬迁,仅选择货币补偿并放弃购买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可给予不超过房地产评估总金额20%的奖励。对在全奖期(30天)内搬家交房,放弃项目提供任何房源的,可给予不超过房地产评估总额20%的奖励。

8.搬迁交房奖励费:被征收人与直管公房承租人在全额奖励期前签订征收搬迁交房意向书的,每证持有人提前交房奖励费8万元。

9.回迁率奖:自全奖期开始日起60日内,项目整体回迁率达到100%,每张权证奖励3万元。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76885.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8-14
下一篇 2022-08-14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