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贷款条件和额度

武汉公积金贷款条件和额度,第1张

武汉公积金信用等级怎么分

武汉公积金信用等级如何划分

1.(守信用存款人)存款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将被评为信用等级A级,纳入守信用联合激励对象名单:

(一)依照法律法规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二)按时、足额、全部缴存住房公积金;

(3)积极配合武汉公积金中心开展相关工作;

(四)近三年内没有与住房公积金直接相关的违法行为;

(五)遵守信用承诺制度;

(六)未被其他部门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一般失信存款单位)存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信用等级B级,应当纳入一般失信对象名单:

(一)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经督促、警告后仍不及时改正的;

(二)逾期不缴或少缴(仅包括部分职工,下同)住房公积金,经督促和警告,仍不及时纠正的;

(三)查封率、贷后止付率等业务指标明显异常,经督促、警告后未及时纠正的;

(四)以劳务派遣制形式,不与劳务派遣单位约定按照约定缴纳住房公积金或者承担相关费用,经督促、警告仍不及时改正的;

(五)不配合武汉公积金中心工作的;

(六)协助缴存职工非法提取、转移住房公积金或者非法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七)其他应当列入一般失信对象名单的情形。

3.(严重失信支付人)支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信用等级C级,应当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一)未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和转移手续,行政处罚决定发出后不予执行的;

(二)逾期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或者少缴的;

(三)协助缴存职工非法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非法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

(四)其他应当纳入联合惩戒的情形。

4.(守信受薪员工)受薪员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将被评为信用等级A级,纳入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

(一)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三)按合同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如有);

(四)近三年内没有与住房公积金直接相关的违法行为;

(五)遵守信用承诺制度;

(六)未被其他部门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一般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评为信用等级B级,纳入一般失信对象名单:

(一)伪造证明材料、使用虚假信息,违规办理公积金业务的;

(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故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经催办、提醒,仍不按要求整改的;

(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年内连续3期及以上逾期,或者近2年内累计6期及以上逾期;

(四)其他应当纳入一般失信对象名单的情形。

6.(严重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评为信用等级C级,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一)通过伪造证明材料、使用虚假资料等方式非法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非法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连续2年内逾期6期以上或者近2年内累计12期以上,经催收仍未偿还的;

(三)其他应当纳入联合惩戒的情形。

7.(守信关联)关联单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将被评为信用等级A级,纳入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

(一)严格遵守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

(二)遵守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的合同协议,严格履行合作义务和责任;

(三)服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近三年内没有与住房公积金直接相关的违法行为;

(五)遵守信用承诺制度;

(六)未被其他部门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8.(一般失信被挂靠单位)挂靠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评为信用等级B级,纳入一般失信对象名单:

(一)限制、阻碍或者拒绝买受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经督促、警告仍不及时改正的;

(二)不按照合同或协议履行义务,经督促、警告后仍不及时改正的;

(三)协助缴存职工非法提取、转移住房公积金或者非法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四)假借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名义非法收取费用,获取不当利益;

(五)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信息保密责任和义务,泄露实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信息的;

(六)其他应当纳入一般失信对象名单的情形。

9.(严重失信被执行单位)被执行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评为信用等级C级,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一)协助缴存职工非法提取、转移住房公积金或者非法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经责令限期改正的;

(二)限制、阻挠或者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

(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泄露缴存单位和职工信息,造成损失,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四)其他应当纳入联合惩戒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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