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

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第1张

南京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户籍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代理权证明;

(二)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材料或者免于经济状况审查的证明材料;

(三)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材料。

注:公民应当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经济状况证明由申请人现居住地或经常居住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公民要求出具经济状况证明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证明;不予发证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经济状况证明应当如实陈述申请人家庭人口、劳动能力、就业状况、家庭财产、家庭月(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及来源、生活变化等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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