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第1张

军人子女教育优待 军地教育渠道更畅通

近日,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军地融合,军地教育渠道更加畅通。

(1)军队幼儿园的军人子女在教育教学指导、师资培训、卫生防疫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幼儿园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军队幼儿园教师也可参加驻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职称评定)。

(2)推动军人子弟学校转型升级。调整后的军人子弟学校将统一命名为“xxx八一学校”,与名校“携手合作”,共建共享资源。

(3)建设军人子女教育住宿站:军队提供经费保障,地方政府给予特殊入学政策。团级以上组织单位可以利用空剩余房产、租赁房屋等方式,新建或改建军人子女教育住宿站。

(4)“平台+教育”服务模式:鼓励军队研发军人子女优惠教育信息系统,构建集政策咨询、信息公开、业务办理于一体的“一站式”网上服务平台;并推动优质学校面向艰苦边远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开展网络教育,边缘地区军人子女能够充分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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