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指导意见,第1张

江苏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主要举措

(一)加强实验教学体系建设

1.加强实验课程建设。认真落实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实验教学基本目录和操作指南》,将实验教学作为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全省基础学科教学规范,强化实验教学要求。中小学要根据不同班级的教学要求,精心设计实验教学内容,组织基础实验(必修实验)和拓展实验(包括探究性实验、创新性实验、综合性实验等)。),充分发挥实验教学的育人功能;注重实验教学与多学科融合教育、编程教育、创客教育、人工智能教育、社会实践的有机融合,鼓励和支持围绕实验教学开发地方和校本课程。省教育厅及时制定并颁布了《省中小学实验教学指南》。

2.规范实验教学的实施。要将实验教学纳入中小学教学管理,根据实验教学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验教学计划,为学生开设各类实验课程。加强实验教学过程管理,确保实验教学内容全面、教学有序、组织规范、课时充足。鼓励利用信息技术对实验教学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探索利用实验过程录像开展教学研究,指导改进实验教学。学生实验手册、实验报告和教师实验教学过程记录要及时归档,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参考。

3.实施“中小学实验教学合格行动计划”。推进中小学全部开设国家规定的实验班,全面保障实验开展的基本条件,确保基础实验(必修实验)开设率和实验仪器配备率逐年提高。到“十四五”末,全省中小学基础实验(必修实验)开设率和实验仪器配备率均达到100%。

(2)促进实验教学的发展和创新

4.创新实验教学的组织模式。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促进传统实验教学与现代新兴科学技术的有机融合,利用数字化等现代技术手段解决传统实验问题,切实提高实验教学的科学性、趣味性和有效性。现实世界中因时间空而无法观察和控制的事物和现象,变化过快或过慢的过程,对环境有危险性、破坏性和危害性的实验,都可以通过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技术手段呈现。实验教学应遵循学科特点,全面推进学生开展研究型、任务型、项目型、问题型和合作型学习。加强基于课程标准要求的跨学科实践活动研究,探索多学科、多种教学形式的实验教学有机融合。学校提倡在统一管理下向学生开放实验室,组织学生自主实验探究活动。

5.丰富各类实验教学资源。鼓励学校开发有特色的校本实验教学课程和资源,将学校实验特色建设纳入省级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充分利用校外资源积极开展科学实验活动,加强与相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联系,建立校外实验活动基地,不断丰富课外拓展实验的内容,形成具有区域和学校特色的实验拓展课程。

6.实施中小学实验教学示范“百千万”工程。在全省设立50个中小学实验教学改革示范实验区,评选出1000所实验教学特色学校和10000个中小学优秀实验教学范例。

7.现代技术和设备的科学应用。积极实施教育装备新技术新产品试点应用推广工程,争取更多财力和社会资源,深化现代技术装备安全性、科学性、有效性和适度前瞻性评价研究,促进现代技术装备与实验教学深度融合,切实提高教育装备标准化、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将更多有助于学生开展自主实验探究的新技术新产品引入校园。

(3)做好实验教学的各项保障工作

8.推进实验教学空建设。各学校要根据标准和实际需要,加强实验教学空室建设,倡导建设学科功能教室、综合实验室、创新实验室、教育创客空室等。到“十四五”末,要努力实现每个学校都有一个标准实验室或科技教育实验场地等。,满足实验教学多样化、特色化的需求。稳步推进中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实验操作标准化考场建设。

9.完成实验仪器设备。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学科教学设备配置标准,配齐学科实验教学所需的教学设备,及时更新教学设备和补充实验耗材,满足实验教学需要。

10、合理配备实验室管理人员。学校要根据办学规模,合理配备实验室专职和兼职管理人员,使其能够有效承担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实验仪器的维护、实验教具的制作和改进、实验教学的研究和指导等工作。,并科学核定其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在培训、进修和评估方面与学科教师同等对待。

11、建设实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省、市、县、校互联互通,覆盖全省所有中小学的实验教学管理和服务平台,全面监管和动态了解实验教学发展情况,在课程、教学、评价、设备等方面提供资源和专业指导。,提高信息服务能力,促进全省中小学实验教学发展和实验教学质量的提高。

(四)完善实验教学的评价机制

12.完善质量监控和评估体系。将实验教学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监测体系,探索在全省义务教育学生学业质量监测中测试学生实验探究能力。加强实验室、特色实验活动空等建设应用的绩效评估,加强学校实验教学各要素的监控和改进。鼓励各地学校积极开展教学仪器设备适宜性评估和研究,推动提高教学仪器设备配置标准。

13.推进实验操作考试改革。积极探索实验操作考试模式改革,促进实验教学全面发展。坚持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将学生实验操作和能力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023年前,实验操作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纳入高中招生依据。重视和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的理科实验考试。加强监督指导,确保考试标准的落实。充分发挥中考综合改革在实验教学中的主导作用。

14.加强实验教学的激励。各学校要充分考虑实验教学特点,合理核定教师实验教学工作量,将教师实验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和教学成果作为职称评定和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积极拓展实验教学管理人员的职称评定和聘用渠道,逐步提高高级职称比例。

(5)提高教师的实验教学能力

15.开展实验教学专业培训。对相关学科教师现有实验教学能力进行分析研判,制定专题培训计划,纳入教师培训体系,纳入省市县年度培训计划。实施全省教师实验教学能力提升工程,到2023年完成教师实验教学能力和实验室管理人员专业技能首轮培训。鼓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在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建立实验教学和教师培训基地。“十四五”期间,我省已建成一批省级中小学教师实验教学培训基地。省内师范院校应当根据相应师范专业的培养要求,加强实验教学能力的培养。

16.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各地要加强实验教学研究和教研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典型实验教学经验和先进教学方法,加强对学校实验教学的指导。学校应当将实验教学纳入校本教研,积极组织相关学科的教师开展实验教学的校本教研活动。省级教育规划和省级教研课题研究应设立专项,对实验教学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切实提高中小学实验教学的质量和效率。定期开展全省中小学生实验操作大赛和教师实验教学技能大赛,组织优秀自制教具展评和实验创新活动案例评选等。,鼓励教师自制实验教具,不断深化实验教学改革。

(六)抓好实验安全的正常管理

17.完善安全责任制。各学校要强化实验教学安全意识,建立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为职责分工的安全管理责任机制,明确实验教学安全责任,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8.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各学校要制定完善采购、运输、储存、保管、使用和处置的管理办法,建立与公安、生态环境(环保)等部门和相关企业的联动机制,通过集中处置和购买服务等方式,统一解决学校危险化学品和实验教学废液处理问题。学校应当定期开展安全风险排查,确保实验场所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照明、安全、防火、防爆、防潮、防霉等条件。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标准化建设,配齐专用储存柜,配备足够的防护用品。

9.加强实验教学中的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将实验教学安全教育纳入安全教育,定期对师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强化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明确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不断提高实验教学安全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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