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经济适用房申请

平遥县经济适用房申请,第1张

平遥县申报住房保障准入条件

住房保障准入条件声明

(一)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的入住(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

1.县内三个街道办事处户籍的城镇常住人口家庭。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7,123英镑。2元(低于我县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3.无房或有私有住房的家庭(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二)保障性住房准入(申报)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

1。县内三个街道办事处户籍的城镇常住人口家庭。

(1)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7123。2元(低于我县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2)无房或有私有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家庭。

2。是外地户籍

具备外来务工人员相关条件的,可向暂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相关住房保障部门的住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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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71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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