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同安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厦门同安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第1张

厦门将开展用人单位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工作专项检查

即日起,厦门将开展用人单位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专项检查。

特殊检查

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

监督检查阶段(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5月30日)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并与其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为劳动者办理就业和失业登记手续。

其实说白了。

入职流程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辞职

用人单位应当在15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在监督检查阶段,厦门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对用人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及时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及时为劳动者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劳动者也可以进行投诉举报,投诉电话为0592-511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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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710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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