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平阳人才市场档案

温州平阳人才市场档案,第1张

温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审批证明是什么?

批准依据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社〔2013〕3号):“第八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利用。

(一)签发各种证书

档案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件,凭档案材料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开具相关证明。

1。公证书

出具学历、简历、无犯罪记录、出生、亲属关系、考试成绩等公证证明。

2。资历证明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关的工龄证书。

3。考研介绍信

4。近期业绩证明

5。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证明

6。没有永久工作证明

7。与档案相关的其他证明

适用范围

内容:查询打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备案证明。

适用于:个人

主管部门名称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执行或牵头部门的名称

温州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五、申请条件

流动人员档案在这个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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