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学生市民卡医保

苏州学生市民卡医保,第1张

苏州在校学生怎么参加居民医保

处理对象

1.学生儿童:在本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级中学、特殊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不含大专)就读的学生儿童。在中小学或者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就读的学生和儿童。

2.在校大学生:在本市市区各类高等院校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高职院校学生、技工学校和职业学校在校大学生。

处理流程

学生医保结算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申报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在年度申报缴费期间,学校应按以下规定办理下一结算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申报缴费手续:

1.学校汇总下一年度参保学生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和申请保费补贴对象的豁免信息后,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学校办理完参保登记手续后,于11月30日前按税务部门规定的方式缴纳。

3.税务部门根据实际缴费人数,通过学校向学生发放“社会保险费电子账单(定额)”。

注释

1.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经学校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学生,可享受下一结算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居民医保待遇。

2.对符合居民医保保费补贴(免)条件的参保学生,由其家长或本人向学校提出免缴申请。学校审核其免试资格后,按免试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非苏州市低收入高校学生,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按民政部门要求向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汇总上报苏州市民政局。经民政部门审核后,学校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由市民政局盖章的《大学生医疗救助资格审核确认函》,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据此确认其豁免资格。

3.对首次参加城镇社会医疗保险的学生,学校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办理基本信息登记手续。

4.首次参保的学生,由学校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

5.如被保险学生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被变更或需要更正的,由学校填写《苏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表》,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完成后,应及时到市、区社保市民卡服务中心办理社保卡换领手续。

6.新办学校应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后填写《苏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单位登记表》,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居民医保经办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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