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

佛山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第1张

佛山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指南

提取佛山公积金购买的自住住房指南

最新消息:

2021年10月起,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可以在线操作,实现全流程在线手持[查看详情]。

处理指南:

第一步:登录佛山公积金[的“个人在线服务”页面,办理入口]

第二步:根据提示填写相关身份和房产信息,顺利上传相关信息“通关”,足不出户省时省力。

提取材料:购买自住住房(含二手房)

1.收回本人身份证(持有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提供存款登记证明);

2.提取该人自己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委托书);

4.产权证(购买预售商品房可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购买发票;

6.抵押贷款合同(需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无贷款则不需要);

7.结婚证(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自住房屋,产权证上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必须提供配偶的退股证明;异地购房的,须提供房屋所在地的配偶户口。);

8.户口本(房屋在外地购买、建造、大修的,不需要提供)。

PS:申请前可拨打0757-12329或12345咨询实际所需材料~

银行账户: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资金是银行自动划拨的,所以员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是有效、准确、安全的。取款金额大于10000元时,提供的收款账户必须为ⅰ类账户。

目前,开放口岸的银行账户有:

处理流程:

(一)在线处理过程:

账户支取和续存(首次办理房屋支取所需资料在业务窗口办理)

1.申请。登录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登录住房公积金个人详细信息,选择“我的提取”的“提取并续保”进行申报。

相关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

2.接受。通过数据检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申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申报,并告知不能申报的原因。

3.认可。受理后,部门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通过的,即完成审批;如果失败,将被退回,并告知退回原因。

4.收到结果。审核通过后,可以在网上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回执。

(二)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接受。窗口工作人员核对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或者需要补充的资料。

3.复习。对受理的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审批,并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回执;如果拒绝,说明拒绝的原因。

4.收到结果。窗口关闭时,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回执。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内办结。

手续费:不收费。

处理地点: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栋

电话:0757-12329,1234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注:周五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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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67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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