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高校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创办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取得相应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
补贴条件:
大学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自主创业。与新招用的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按发放时间12个月内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毕业后5年内本人和新招用的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给予补贴。
备注:
1.员工入职时必须具备资格;
2.劳务派遣单位招用的劳务派遣员工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3.社会保险补贴应当先行支付,后行支付。
申请材料:
1.自谋职业社会保障补贴申请表;
2.自营职业社会保障补贴名册;
3.合格人员的基本身份证明(身份证);
4.本人及本人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5.劳动合同;
以上材料都要在用人单位首次申报时提供。以后除了享受人员变更外,只需要提供申请表和花名册。
办理流程:
在线流程:
注册地在禅城区、南海区、高明区、三水区的企业,或在禅城区、南海区、高明区、三水区就业的员工,请登录佛山支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网上申请;
在顺德区注册或就业的企业,请在省会系统申报。可以关注“顺德就业通”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点击菜单栏“进入平台”,输入关键词查询申报指南。
窗口处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接受审计。连接器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通过高空摄像头录入系统,即时做出受理决定。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自谋职业社会保障补贴申请表》上增加审核意见,报送上一级审核;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者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连接器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补正的,当场退回补正后予以受理。材料不统一的,当场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3。复习。审核人对材料进行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将审核意见添加到《自谋职业社会保障补贴申请表》中,并上报审批。
4。认可。审批受理审核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自主创业社会保障补贴汇总审批表》中添加审批意见。
审批人员应当在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审批结果通过短信方式送达申请人。
5。批准的分配。财务部审核《个体户社保补贴汇总审批表》。核实无误的,资金拨付到申请人账户,人社部门跟踪记录资金拨付情况。
补贴标准和期限:
1。补贴标准:按照用人单位为本人和新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每月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含个人部分)。
2。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首次申请补贴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补贴期限应当在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内。
每季度(或半年)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要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具体处理以机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