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生育保险

东莞生育保险,第1张

东莞市生育保险报销指引

应用条件

1.生育保险已缴纳1年以上;

2.已办理生育医疗确认手续,并在生育医疗确认有效期内;

3.在经确认的定点医院分娩和住院;

4.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现场结算时正常支付保险金。

搬运材料

1.出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纸质,复印件1份;

2.《东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住院登记信息确认函》第二联原件,纸质,复印件1份;

3.《东莞市社会保险住院证明及自费项目签字》第二联原件,纸质,1份;

4.出院通知书原件,纸质,复印件1份;

5.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纸质、复印件1份。

处理过程

窗口处理流程:

一、申请。参保人到住院部现场申请,按要求提交纸质入院材料和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

二。接受。工作人员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时决定是否受理生育住院社保登记。经审核,参保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分娩住院社保登记,并填写《东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住院登记信息确认函》;参保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工作人员将告知其不办理分娩住院社保登记的原因;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会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复习。参保人办理分娩、住院登记后,应当配合其住所地科室医务人员核实其身份信息。参保人及其家属或单位代理人应详细阅读东莞市社会保险住院及自费项目签字单,并按要求签字确认。社保经办机构不定期派工作人员到指定医院审核参保人身份。

四。决定。工作人员为符合结算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形式合法的人员办理现场结算,参保人输入社会保障卡密码进行密码验证。密码验证通过后,完成现场结算和报销,参保人支付自付金额并领取相关单据;因不符合结算资格或标准,不予办理现场结算,工作人员将告知不予办理现场结算的理由;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办理现场结算,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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