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劳动局

温州市瓯海区劳动局,第1张

温州瓯海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及薪乐达工薪保障系统申报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笔试和工资-工资保障系统应用的通知

为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自觉性,掌握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管理情况,建立健全劳动保障信用档案,切实提高劳动保障数字化监管能力,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笔试的通知》(浙人办〔2021〕34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企业工资支付数字化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21〕3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劳动保障笔试,尽可能多支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本次劳动保障笔试和工资-工资保障制度适用对象为我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

二。具体安排

劳动保障笔试和工资-工资保障系统申报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行申报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用人单位通过浙江政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进行“笔试申报”网上申报,同时将用工情况和每月工资发放信息录入工资总额-工资保障系统(https://c.hwxld.com/login)。根据现场要求,真实、完整地填写和上传相关数据。详情见附录2和3。

第二阶段——实地核查阶段(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区、街道(镇、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组织力量对企业申报逐一进行核查,核实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未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进行处罚;因用人单位提交虚假笔试材料造成评分错误的,自发现之日起取消原劳动保障信用评分,情节严重的列为失信单位予以公示。

三。工作要求

劳动保障笔试和工资保障金制度的应用,是我省全面深化消除欠薪工作,推进数字化改革进程的重要举措。各用人单位要认真分析和自查自身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准备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送。

劳动保障笔试和工资申报-工资保障制度的结果将记入企业劳动保障信用档案,作为评价企业劳动保障信用等级的重要指标。

附件:

附件1各级笔试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doc

附件2企业网上书面审核操作手册。docx

附件3工资单-工资单安全系统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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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627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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