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上海市虹口区公租房申请条件,第1张

上海虹口区租房申请指南

网上预审门户:点击进入。

应用条件

一、单身申请人申请入住虹口区公租房,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首先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 .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二、主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并与本地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2.户口在本区,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3.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与本地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含1年);

4.与本辖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含两年)劳动合同,已经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并在上海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单位同意单位租住公租房的。

申请材料

非本地户籍:单身申请人或家庭主申请人。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交本人签名的原件;其中,单位出租的,需要单位盖章。

2.单身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申请家庭成员)(未婚子女无居民身份证的,可提交出生证明或户口簿)。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含本市出具的身份证复印件)。

3.单身申请人(家庭主要申请人)劳动合同。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4.单身申请人(家庭主要申请人)的结婚证、离婚证(其中,在本市民政部门结婚或离婚的免交)。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特殊情况的补充材料

5.单位租赁的,需提交单身申请人(家庭主申请人)所属单位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法人证明。提交复印件(单位盖章)。

6.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到期,准入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复审联系单》。交原件。

7.共同申请人户籍为本市集体户或公有户的,需提交个人户籍卡或户籍证明(在“随申办市民云”上出具的电子户籍证明免提交)。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8.如果单身申请人(家庭主要申请人)是离婚者,需提交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9.单身申请人(家庭主申请人)目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免提交)不满2年的,需提交之前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暂住证,合并期限为2年。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10.港澳台居民需提交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居民居住证》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外国人需提交《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11.共同申请人为本市公有住房承租人的,需提交管理该公有住房的物业公司出具的住房面积调查表。交原件。

12.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拥有宅基地的,需提交宅基地使用证等相关证明。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本市户籍:单身申请人或家庭主申请人。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交本人签名的原件;单位出租的,必须由单位盖章。

2.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含本市出具的身份证复印件)。

3.单身申请人(家庭主要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其中公务员以就业证代替劳动合同)。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特殊情况的补充材料

4.单位租赁的,需提交单身申请人(家庭主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法人证明。提交复印件(单位盖章)。

5.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到期,准入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复审联系单》。交原件。

6.户籍为本市集体户或公有户的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需提交个人户籍卡或户籍证明(在“随申办市民云”上出具电子户籍证明的免提交)。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7.单身申请人(家庭主申请人)在外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离婚手续的,需提交结婚证、离婚证。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8.如果单身申请人(家庭主要申请人)是离婚者,需提交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9.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非本市户籍房屋产权人(或公房承租人)的,需提交户籍房屋的房产证(或租住公房证明)。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10.户籍为本市公有住房的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需提交管理该公有住房的物业公司出具的住房面积调查表。交原件。

1.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拥有宅基地的,需提交宅基地使用证等相关证明。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登记流程

1。办理签约手续

承租人应携带入住资格确认书、入住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到物业服务前台办理入住手续。核实房屋承租人的身份并进行登记。收到入住通知书后,出具相关资料,双方签署入住通知书。

2。支付租金和押金

房子租金按季度支付,承租人需要一次性支付三个月的租金。押金是一个月的租金,退租时退还给承租人。

3。房屋检查

物业经理和承租人一起到房屋现场进行室内装修,验收设施设备,核对份数。检查无误后,双方在入住验收交接表上签字确认。

4。房屋交付

物业经理交付各种钥匙及相关物品,承租人签收。

:信息来自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虹口公租房。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60945.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8-13
下一篇 2022-08-13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