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病残津贴政策

四川省病残津贴政策,第1张

成都病残津贴为什么会待遇停发

治疗暂停

在下列情况下停止或暂停病残津贴:

1、经复查鉴定为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停发伤残津贴;不按规定参加评审鉴定的,暂停发放伤残津贴。

2、办理基本养老金手续后,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停发伤残津贴。

3.领取伤残津贴的人员死亡的,伤残津贴停发。

特别提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照养老(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对领取伤残津贴人员每年实行一次联网认证或委托认证或上门认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领取伤残津贴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会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领取伤残津贴人员组织一次劳动能力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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