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0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

天津市2020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第1张

天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纳基数

2021年天津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

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可在3364元至18969元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3364元;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缴费标准为21元/月,其他月份的缴费标准为22元/月。

【/S2/】2021年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为3364元;每季度首月缴纳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的缴费标准为21元/月,其他月份的缴费标准为22元/月。

支付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以个人身份参保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单独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可以选择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一并缴纳。

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

付款截止日期

灵活就业人员可于上月21日至本月19日,通过本通知第四条规定的渠道,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费用。每年12月20日至31日,税务机关停止办理本年度的日常申报缴纳和补充申报。

单独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当年一年内缴费,其养老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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