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欠费能减员吗

北京社保欠费能减员吗,第1张

北京参保人员死亡后社保减员怎么办?

【/S2/】被保险人死亡后,社保工作人员减少如何处理?

在职员工死亡的,应在其死亡的次月办理员工的减少业务。办理时要保证所有医疗费用报销。

1.如果用人单位在“申请业务管理”模块中点击“在职人员减死亡”,有共享的死亡日期数据,系统会自动带出死亡日期,公司确认信息后提交。若共享死亡日期不一致或暂时未查到共享死亡日期数据,被保险公司可修改或填写死亡日期,并上传相关业务资料。三个工作日内由后台审核

2.公司可在“查询管理”-“申请信息状态查询”中选择“在职减寿”,查询在职减寿业务进展情况。在职死亡结清后,会在“在职死亡个人账户清算”模块中进行清算。清算完成后,公司可以在次月中下旬收到相关款项,无需再去社保机构前台办理。

3.也可携带以下材料到社保中心、分中心、街镇社保所业务窗口办理在职人员减少死亡手续:

(1)企业软件报价生成的减寿报价文件;

(2)《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核减表》一式两份;

(3)选择下列材料之一:

①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复印件;

(2)居民死亡丧葬证复印件;

③北京市死亡医学证明复印件;

④乡、镇及以上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

⑤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死亡日期、火化日期、殡仪馆公章)

⑥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告知证明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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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58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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