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师资格证复核

河北省教师资格证复核,第1张

河北省2022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河北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

为做好2022年上半年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2〕1号)和《河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师〔2013〕9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申请人范围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

1.具有河北省户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中国公民。

2.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暂住证不能申请教师资格。

3.驻冀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2)本省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2年7月底前不能取得学历证书的,视为不具备相应学历。

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可在其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为高校或本科毕业生;

高校2年制(3+2)和5年制专科生转入高等教育后成绩才算,即注册为高等教育在校生。

(3)河北省具有办学资格的院校开设的中等教育水平学前教育专业2022届应届毕业生(具体院校见附件1)。

(4)在河北省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他们可以凭居住证在居住地申请教师资格认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有效期为5年的人员,可以在教师资格考试举办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教师资格的资格条件、其他条件和程序要求与内地申请人相同。

特别说明:在成人教育(自考、电大、夜大、函授)和网络教育学习的,必须毕业并取得一系列国家教育学历。

二。申请教师资格的条件

(1)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有办学资质机构开设的学前教育专业中等教育学历以上,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有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有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技术等级。对确有特殊技能并取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至高中毕业。

(2)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应当通过笔试和面试,取得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纳入免试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中的B级及以上,申请汉语科目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A级及以上。

目前普通话的证书没有有效期,全国各地都使用国家普通话证书。但有些证书上标注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限为准。

(4)身体状况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病和精神疾病史,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幼儿园教师申请认定教师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要求和《河北省教师申请认定教师体检标准和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可登录http://jszg.hee.gov.cn/查看),可在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思想道德状况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过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处罚的,不得认定为教师。

三。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四。时间表和相关通知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申报时间及安排

本次受理采用申请人“网上报名-网上预约-现场受理”的方式,具体如下:

1.第一步:在线注册。

(一)网上填报时间:6月9日8时至6月30日17时;

(2)访问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 . jszg . edu . cn);

(3)网报门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门户”。

2.第二步:网上预约

(1)预约时间:6月18日至7月1日;

(2)预约程序:进入河北省教师资格认证服务中心微信官方账号,点击微服务,选择确认预约(登录后,选择确认点和预定预约时间。每个人只能在一个时间段预订一个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的确认范围选择最近的确认点,如有计划变更,点击取消预约。确认点如有要求,点击“预约”跳出二维码凭证,由工作人员扫描确认。)

(3)因未进行网上预约或未按预约时间到达受理现场提交材料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申请人注册信息的填写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相关信息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右侧“使用帮助”栏目查询)。

(2)体检

完成网报后,申请人持与认定网报照片同版本的《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由申请人登录“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中心”官网(http://jszg.hee.gov.cn/),根据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型在“资料下载”栏下载相应体检表,并打印在A4纸双面。

特别说明:孕妇应根据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无遗漏项目;孕妇可免做胸部x光项目,但需提供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体检证明。

(三)申请认定、现场确认和材料审核中的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认定机构须选择户籍、居住证、学校所在地或现役军人、武警驻地所在地的市级认定机构(含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申请认定(名单见附件3)。

在网上申请截止日期前获得文凭的应届毕业生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学校申请认证。网上申请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2.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地、学校所在地或现役军人、武警所在区县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具体的确认时间和地点可以在报名界面查看。现场确认必须由本人进行,不能由他人进行。

3.“个人承诺书”不需要提前下载。在网上举报的过程中,要根据系统提示,在手机上手写签名并上传。

4.为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有效分流人员,现场确认实行错时错峰预约确认。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入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中心微信官方账号,点击微服务,选择认定预约,或搜索进入教师资格认定预约小程序,合理选择确认时间。

5.报考人员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信息。

请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不正确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申请,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颁发证书

认可机构具体证书的颁发时间由各市自行安排和通知。申请人可于6月10日登录http://jszg.hee.gov.cn/查询,或添加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中心”接收相关信息(微信官方账号二维码见附件4)。

五、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二)申请人人事材料的范围

1.具有本省户籍的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本人页)。

2.持有本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毕业生,需要提供居住证原件。

3.本科、研究生在就读地申请,须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应届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办证时需出具户口簿原件(本人页)。

4.驻冀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所在单位或部队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的格式要看单位或者单位的规定,证明要明确注明申请人属于河北的单位。

(三)学历证明材料

毕业证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国外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如果学术信息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信息比对成功,则可以不提交。

特别说明: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核实的学历,申请人必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申请人被建议在薛鑫核实他们的学历。如果无法验证,请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河北省内有资质的学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不需要进行学历验证,只需要提供毕业证原件即可。

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王雪网站

(四)考试条件和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师范学校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网报系统自动比对验证,无需现场提交。

(5)普通话条件材料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核实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证网不提交也能通过验证。

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查询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相关信息。我省遗失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补办手续可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hbzwfw.gov.cn/),在主题“证书办理”选择的“个人事务”子项中查询。

(6)身体条件材料

《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一次有效)。

(7)无犯罪记录证明

(一)内地申请人的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不要求个人提供。

(2)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本人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有关部门出具。港澳地区申请人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信函的,应联系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出具。

(八)其他材料。

1.一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免头饰白色证件照(与教师资格证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本),背面注明姓名、报名编号、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时使用。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须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或中级工的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申请人在上述任一环节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其他注释

(1)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申请成功后的当年不能在全国范围内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2)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替报名。如因违规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留意认可机构发布的通知和公告,请申请人及时咨询,以免错过认可机构的工作安排。

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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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57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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