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

贵州省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第1张

2022上半年贵阳南明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时间+地点等)

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一、承认的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属于可以申请南明区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

(1)具有贵阳市南明区户籍的社会工作者;

(二)持有贵阳市南明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南明区制发)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南明区申请办证;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为5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其考试地点为南明区的,可在南明区申请办证;

(4)贵阳市南明区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或研究生;

(5)贵阳市南明区军人和武警。

二。申请人的网上申报

1.网上报名时间:根据贵州省教育厅统一安排,2022年上半年南明区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如下:

上半年第一批:2022年4月13日8: 00至4月29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2022年6月21日8时至7月6日18时。

2.申请网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准备申请材料的同时,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的唯一网站是www.jszg.edu.cn。个人网上申报从“教师资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开始,按照属地原则选择“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根据我区公布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等现场确认信息进行现场确认。注册后请仔细阅读“教师资格信息”界面中“操作”一栏的注意事项。

贵阳市南明区面向社会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请选择贵州省作为认证机构——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请选择贵阳市南明区政务服务大厅作为现场确认点。

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请一个教师资格,不能在同一年度内申请第二个教师资格证。

三。体检

(1)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为贵阳市南明区人民医院(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82号,电话:85508140)。上半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证网上申报成功后,请于2022年4月13日至5月8日(工作日)携带身份证和照片到指定医院体检。上半年第二批教师资格证考试安排届时公布。

(2)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告知证明事项承诺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签署告知证明事项承诺书,代替体检证明(需要本人当场确认时签署),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

(3)申请人不愿意或不能作出承诺的,提供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注明“合格”或“不合格”(体检表结论有效期在半年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2022年5月9日-5月13日9:00-17:00(工作日);

上半年第二批:2022年7月4日-7月11日9:00-17:00(工作日);

2.现场确认地点:贵阳市南明区政务服务大厅(青云路与解放路交叉口,政务大厅三楼E34窗口)

3.携带材料的现场确认:

1.识别

(1)具有贵阳市南明区户籍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本证明原件;持有贵阳市南明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港澳台居民提供有效期为5年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3)驻贵阳市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证件不能显示服役地点的,还需提供下属单位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并注明申请人服役地点)

2.学历证书

证书原件;持有港澳台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时通过系统验证的,可以不提交学历。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B级及以上)证书原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比对验证成功的,无需提交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信息。

4.体检证书

(1)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在半年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2)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告知证明事项承诺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签署告知证明事项承诺书,代替体检证明(需要本人当场确认时签署),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

(3)申请人不愿意或不能作出承诺的,提供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注明“合格”或“不合格”(体检表结论有效期在半年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要求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

五、完成认定并领取教师资格证。

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于5月27日前对上半年第一批申请人作出结论,7月22日前对上半年第二批申请人作出结论,办理教师资格证。

认证通过的申请人根据南明区教育官网发布的领证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到贵阳市南明区政府服务大厅(青云路与解放路交叉口,政务大厅3楼E34窗口)办理。

获取教师资格证原件1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提交至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由本人承担。)

不及物动词疫情预防和控制要求

申请人应配合认定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申请人应严格按照贵州省、贵阳市特别是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将根据实时疫情防控政策发布防疫通知和要求。请报考人员及时咨询,以免错过鉴定。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2)“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自动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只有填写真实的个人信息,申请人才能通过上述信息的验证。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报名。如因他人代替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其最近6个月的免冠正面证件照,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时提交的照片一致。不合格照片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对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者,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加强教师资格证管理。

教师资格证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管理条例》执行,补发的教师资格证要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换发工作的通知》(教发〔2009〕17号)执行。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经丧失教师资格的,不得恢复教师资格。

(七)许可证公告。

2022年上半年第一批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5月27日后登录南明节点:http://www.gzsnmedu.cn/,贵州教育网,查询许可通知。第二批请于2022年7月22日后登录贵州教育网南明节点:http://www.gzsnmedu.cn/查询许可通知。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南明区教育局下发的通知。请申请人及时咨询,以免错过。

八。联系信息和相关网站域名

(1)联系方式

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

电话:0851-85818499

贵阳市南明区政务服务大厅三楼E34窗口

电话:0851-85865260

(二)服务网站的域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贵州教育网南明节点:http://www.gzsn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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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555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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