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

沈阳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第1张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8号)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48号)

在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这一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为继续严格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分区域、分层次实施差别化疫情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恢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有序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公交、地铁、电车等公共交通逐步恢复运行。

二。继续加强社会疫情的预防和控制

(一)列入《沈阳市疫情防控区域一览表》和《沈阳市疫情防控区域一览表》(详见附件)的封闭区域和控制区域,继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苏家屯区的控制措施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情况另行公布。

(二)开展核酸检测常态化,在城市设立便捷的核酸采样点,确保群众“应查尽查,愿查尽查”。鼓励各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自行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

(3) 继续加强城市社区小区、城中村、零散建筑的围挡管理,严格落实明码测温、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出入必须48小时核酸检测认证阴性。继续加强村村通入口管理,严格落实明码测温、佩戴口罩、登记信息等措施。对于外来人员,且必须出示出入境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 继续加强对聚集活动的管控。暂不举办大型活动、论坛、展览、宴请等群体性活动,减少聚集人数。健身房、体育文化场所、洗浴、桑拿、美容、按摩、足疗、水疗、棋牌室、麻将室、网吧、酒吧、迪厅、KTV、电影院、剧本杀、密室逃脱等非必要封闭场所继续暂停营业。中小学继续实施线上教学,幼儿园、学生托幼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继续暂停服务。各类餐饮场所不允许在内用餐,只提供外卖服务。

(5) 在超市、批发市场(生产生活资料)、户外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在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保持1米距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限制开放50%的电流,所有开放的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严格落实上述疫情防控措施。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和所有负责管理、卫生、清洁、安全等工作的人员。必须戴口罩,核酸检测每两天进行一次。现场管理经营者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发现违反防疫规定的,要立即关停。

(6) 继续加强个人健康管理。市民应自觉遵守防疫安排,有序配合核酸检测;坚持勤洗手、勤通风、勤清洁、公筷等卫生习惯;公民不出门、不参观、不聚会、不聚集,非必要不跨区域活动;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症状,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去医院全程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确保企业安全有序生产

(1) 全力推进“双统筹”。在遵守防疫政策、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促进企业复工复产、项目有序开工。对产业链供应链上的企业,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例”的分类差异化防疫措施,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精准服务企业和服务项目建设力度,切实解决企业和项目复产中遇到的问题。复产企业的疫情防控方案由各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并报市工信局、商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压实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食堂暂停就餐,定期消毒。所有员工应该每两天做一次核酸检测。

本通知自4月13日至4月17日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动态调整。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2日

沈阳市疫情防控区名单

沈阳市疫情防控区名单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55563.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8-13
下一篇 2022-08-13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