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交通违法举报电话

洛阳市交通违法举报电话,第1张

洛阳交管部门受理群众举报的十种违法行为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非现场查处操作规程》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群众举报的下列违法行为:

(一)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

(二)非法占用专用车道或者应急车道的;

(三)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行车道内停车的;

(四)违反禁令标志、标线的;

(五)客运车辆超员或者驾驶员、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六)通过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不按规定避让行人的;

(七)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

(八)在机动车前方排队停车或者缓慢行驶,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九)不在规定车道行驶的;

(十)交通肇事逃逸的。根据上述规定,我市区群众举报的非现场违法行为仅限于上述十种交通违法行为。

如果发现以上十种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河洛人人拍”手机APP举报。

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洛阳交警从即日起至5月31日开展整治行动,严查十种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和省交警总队的工作安排,交通事故将得到有效预防。即日起至5月31日,洛阳交警将开展整治行动,严查十种交通违法行为,维护洛阳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整治期间,洛阳交警部门将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严控严查酒驾、货车超速、超载、非法载人、疲劳驾驶、强超会、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农用车和三轮车非法载人、面包车非法超员等十种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在整治行动中,洛阳交警将围绕城市快速路、市区主要景区、商圈、餐饮娱乐场所等重点道路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同时,将进一步加强视频巡查,与路面巡逻紧密结合,实行线上线下查控机制,重点在早晚、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事故多发、违法现象突出的重点路段加大巡逻检查的频次和密度。

在各县区,洛阳交警将紧盯重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农用三轮车等重点车辆,易发生事故和严重违法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以及牡丹花期、郊游、节假日、国家、省统一行动日等重点时段,加强执法管理。

此外,洛阳各县区交警大队、洛阳高速支队也将依托交警执法站、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与交通部门密切配合,严把出城、上高速、越界等重要关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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