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江新区直属区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解决问题的一些政策措施:
一、实施减税降费政策
1.加大增值税优惠力度。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税率征收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对于预付率为3%的预付增值税项目,将暂停预付增值税。继续实施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扣除政策。2022年,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加计扣除10%和15%。(责任单位:新区税务局)
申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提供《增值税及附加税额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及其附件资料2份;符合条件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提供适用加计扣除政策声明2份;符合条件的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提供适用15%加计扣除政策的声明2份。
兑现流程: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申请材料齐全的,即时受理、办结、备案;申请材料不齐全时,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不予受理。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货劳科,0791-88550146
2.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2022年至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责任单位:新区税务局)
申请材料:不需要申请材料。
兑现流程: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享受。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潘,0791-88556976
3.减免“房屋和土地两税”。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实有困难。符合减免条件的纳税人,按规定在2022年给予减免。(责任单位:新区税务局)
申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提供《增值税及附加税额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及其附件资料2份;符合条件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提供适用加计扣除政策声明2份;符合条件的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提供适用15%加计扣除政策的声明2份。
兑现流程: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申请材料齐全的,即时受理、办结、备案;申请材料不齐全时,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不予受理。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货劳科,0791-88550146
4.将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1年第四季度实施的中小企业缓缴部分税费政策继续执行6个月,2022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缓缴部分税费6个月。中小企业2022年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3年的可税前一次性扣除,折旧年限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抵扣不足造成的亏损,可按规定结转下五个纳税年度抵扣。(责任单位:新区税务局)
申请材料:不需要申请材料。
兑现流程: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享受。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潘,0791-88556976
5.全额返还RD机构采购的国产设备增值税。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孵化服务增值税免征,自用和提供给孵化对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放宽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认定标准。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其进行投资的,按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新区税务局)
申请: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备案表应在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4个月后的次月15日内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赎回流程:转让未上市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天使投资人可在股权转让次月15日内办理投资抵扣,并提交税务机关受理的《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抵扣明细表》和《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抵扣备案表》;初创科技企业转让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后,天使投资个人在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税务结算时申请投资抵扣。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李永忠,0791-88556976
6.加大对餐饮、零售、旅游、交通、客运等特殊困难行业的阶段性税收减免力度。对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继续分别按10%和15%抵扣现行可抵扣进项税额。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租的非国有房屋所有人,按规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继续落实物流企业自有或租赁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责任单位:新区税务局)
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提供的《加计扣除政策适用情况说明》2份;符合条件的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提供适用15%加计扣除政策的声明2份;按规定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应提供纳税人申请减征或免征的审批表、减征或免征申请报告、不动产权属信息或证明纳税人实际使用不动产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证明纳税人困难的相关材料。
兑现流程: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申请材料齐全的,即时受理、办结、备案;申请材料不齐全时,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不予受理。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货劳科,0791-88550146
7.对租赁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政府、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上半年免两个月房租的基础上,再免一个月房租。(责任单位:新区财政局)
申请材料:不需要申请材料。
兑换流程:无需申请即可享受。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龚,0791-87379510
8.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收入,按月换算税率单独计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免征补税或全年最终补税不超过400元。对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发放的临时补贴、奖金和预防性药品,个人所得税免税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征税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新区税务局)
申请材料:不需要申请材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分别征税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在决定实施股权激励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股权激励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但尚未完成的,应在2021年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股权激励报表及相关资料。
兑现流程:扣缴义务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享受。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李永忠,0791-88556976
9.企业招用贫困人口、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以及企业招用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和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按国家规定的最高定额或定额标准依次抵扣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所得税的政策执行期限,分别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新区税务局)
申请材料:不需要申请材料。
兑现流程:纳税人自行申报,留存备查。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货劳科,0791-88550146
10.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责任单位:新区社会局、新区税务局)
申请材料:不需要申请材料。
兑换流程:无需申请即可享受。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陈超,88550177
11.自2022年4月1日起,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按月全额返还的政策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存货跌价准备按规定一次性返还。(责任单位:新区税务局)
申请材料:退(抵)税申请表4份;因特殊情况无法退回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原支付账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以及指定接收退税的其他账户和接收退税的单位(人)名称。
兑现流程: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申请材料齐全的,即时受理,4.5个工作日内办结、备案;申请材料不齐全时,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不予受理。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货劳科,0791-88550146
12.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各类小微企业,实行先收取工会经费后返还的扶持政策,并将政策执行时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新区总工会)
适用:对小微企业实行先收取工会经费后返还的扶持政策。小微企业需要先提交资质证明材料,认证通过后再提交资金返还材料。其中,资质认定需提交以下材料:《赣江新区中小企业类型说明表》一式两份;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统一企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需提供上一年度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税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依法纳税的证明;企业申请保证申报数据和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果企业出具的承诺书是虚假的,将依法承担责任。
返还资金需提交以下材料:小微企业认定证书、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工会成立批准文件、工会经费缴纳证明、职工一年内缴纳社保证明、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企业年度工资发放表、《江西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扶持政策申请表》。
兑付流程:企业进行资格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返还资金。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郑雪芬总工会,0791-87376680;经济发展局周,0791-87379512
13.对工业企业和服务企业2022年4月、5月、6月需缴纳的自来水费、电费、管道燃气费给予10%的补贴,工业园区、商业楼宇物业管理部门将补贴利润全额传导至最终用户。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5、6月欠费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经申请审批后减免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责任单位:新区经济发展局、新区财政财政局、江西鸿程环境有限公司、江西桑海润泉供水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南昌昌北供电分公司、赣江新区市政公用燃气有限公司、各管理处)
申请材料:工业企业和服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4月、5月、6月应缴纳的自来水费、电费、管道燃气费等相关证明材料。
现金流:企业提交相关材料至属地管理处企业服务部汇总;各管理处企业服务部初审后,报新区经发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新区经发局将发放资金。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新区经济发展局覃桢,0791-87379513;杨柳依,忻州管理处,0791-86172171;黄玉辉,如湖管理处,0791-83838602
14.鼓励运营商加大对中小企业云平台的资费优惠,对企业使用的云产品和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产品,在官方指导价基础上给予30%的优惠。进一步规范商业楼宇、产业园区、写字楼宽带接入市场行为,不断规范宽带市场秩序,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责任单位:新区经济发展局)
申请材料:不需要申请材料。
兑换流程:无需申请即可享受。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熊俊,0791-87376158
15.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在《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费的通知》(赣发改发〔2017〕922号)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收费标准基础上,按50%收取。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企业免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直接免交不动产登记费。(责任单位:新区自然资源局)
申请材料:小微企业免交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
换领流程:小微企业携带《小微企业免交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到“赣江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应不动产登记业务,即可免交不动产登记费。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梁洪宽,0791-86383893
二。优惠融资政策
16.鼓励金融机构适当降低贷款利率,降低抵押和质押要求,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额度,促进不还本续贷;与江西银行等金融机构深度合作,提供专项应急融资支持并组织相关企业积极申报;支持企业申请金融园区信用贷款。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适当降低申报条件,提高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一年期LPR上浮25%;积极利用赣江新区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帮助银企在线对接,提高企业融资效率。(责任单位:新区财政局)
申请材料:江西银行专项应急贷款:融资需求申请表(贷款审批材料以银行为准);金融信用贷款:信用代码证书、申请表、上年度纳税证明、上年度财务报表。
流程:江西银行专项应急贷款:企业申请→汇总反馈银行→银行审批→银行放款;金融信贷:企业申请→银行审核→领导小组审核→出具推荐信→银行放款。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蒋勇,0791-87378762
7.继续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落实。2022年新增担保基金100万元,力争新增担保贷款2000万元以上,其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占贷款总额的50%以上,到期贷款回收率95%以上。此外,及时足额安排和支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责任单位:新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区财政局)
申请材料:申请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现场填写)。
兑现流程:申请人(法人)向赣江新区行政服务中心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赣江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地调研,根据实地调研结果召开创业担保贷款评审会,并向银行推荐;企业(个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江西新区行政服务中心提供季度折扣。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易,0791-87378685
三。支持企业增资扩产政策
18.支持和推动工业企业在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加大生产组织安排,有效增产增能,增加生产负荷;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做好生产衔接,鼓励企业持续生产。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净增工业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净增额的2%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新区经济发展局)
申请材料:不需要申请材料。
兑换流程:无需申请即可享受。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熊俊,0791-87376158
19.继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2022年开展政府资助培训500人次(其中创业培训400人次),根据新业态、新行业需求进一步拓宽培训领域。(责任单位:新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区财政局)
申请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培训人员花名册、课程培训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视频)。
现金流:企业向属地管理处社会发展科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属地管理办公室社会发展科根据相关文件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上报赣江新区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终审;由江西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做出最终判决,并及时发放培训补贴。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黎智英,0791-87378177
20.鼓励企业扩大投资。2022年,对新建和验收500万元以上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5%奖励企业,全年完成投资额30%以上,单个企业最高300万元。(责任单位:新区经济发展局、新区财政局)
申请材料:企业申请报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备案(核准)批准文件;完成项目投资计划清单及相关合同和发票;项目现场图片;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兑换流程:企业向属地管理办公室工信部申请,属地管理办公室工信部统一受理;属地管理办公室工信部初审后,报新区经发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新区经发局将发放资金。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新区经济发展局熊俊,0791-87376158;忻州管理处熊文轩,0791-86172181;黄玉辉,如湖管理处,0791-83838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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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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