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2022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填报口径
填充口径
(一)企业在职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编外人员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本人2021年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工资收入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职工工资收入的统计标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凡国家统计局未明确规定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视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工资收入申报范围。
(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以本人2021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纳入缴费基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发〔2015〕7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绩效考核奖纳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桂人发〔2017〕53号)。统计,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参加公共管理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收入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项目。,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算基数)、自治区统一规范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年终绩效考核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算基数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项目)、自治区统一规范后的绩效工资。
(三)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六级伤残并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由其管理单位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并继续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