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电动三轮车管理

合肥市电动三轮车管理,第1张

2021年合肥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管理规定

合肥市2021年四轮电动三轮车管理规定:

关于低速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管理,这些车是非标车,依法不允许上路行驶。对于这些已经购买使用的车辆,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当场登记当事人和车辆的相关信息,告知当事人低速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安全隐患,并送达政策宣传1。通过综合信息整理、政策宣传引导、加强日常管理等措施,逐步引导低速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使用者放弃使用违法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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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453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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