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社保大病报销范围

中山社保大病报销范围,第1张

中山职工大病保险特殊人群待遇

中山职工大病保险特殊人群待遇

参保人出院当日,按以下规定享受职工大病保险待遇:户籍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人、返贫人员:

1.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病保险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800元。参保人享受职工特定疾病住院和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同一医保年度内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超过800元至1600元以内的,由职工大病保险基金支付80%;超过1600元的部分,由职工大病保险基金支付85%。没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如果参加 ,职工大病保险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3000元。参保人享受职工特定疾病住院和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同一医保年度内个人支付的医疗保险费用超过3000元至6000元的,由职工大病保险基金支付80%;超过6000元的部分,由职工大病保险基金支付85%。没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45259.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8-12
下一篇 2022-08-12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