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广西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第1张

广西桂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南

广西桂林市学生助学贷款指南

1。贷款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经济困难新生,或正在就读的预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大学生。

2。贷款额度:原则上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普通预科生和专科生最高额度为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额度为16000元。

3。第一笔贷款的办理流程:

(1)贫困家庭(建档立卡的原贫困户)、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和其他家庭困难学生,以及获得国家助学金并有贷款需求的高中阶段学生,由其户籍所在地学校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录入预申请系统;有贷款需求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借款学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供相关材料或个人诚信承诺书,经审核符合贷款条件后进入预申请系统。

(2)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https://sls.cdb.com.cn)网上学生服务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提出借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3)借款学生持已签字的申请表和共有人(首次借款),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签订借款合同,打印受理凭证。

(4)借款学生持录取证明向高校申报,高校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提供的录取证明录入电子回执。

(5)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按要求向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报送借款合同信息。

(6)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在批准借款合同后,通过支付宝统一发放贷款。

4。学生更新流程

(1)续贷学生登录网上学生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确认个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后,提交续贷申请,选择网签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2)认证成功后,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交远程贷款申请。借款学生不需要去现场办理。

(3)户籍经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受理后,借款学生可登录系统打印合同和受理凭证,凭受理凭证到高校报到。

5。贷款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学生自行支付。

6。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照全日制本科学制加15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含),最长不超过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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