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镇职工医保政策

保定市城镇职工医保政策,第1张

保定城镇职工医保基数调整及网报业务开通办理公告

保定市医保局关于城镇职工医保基数调整及开通网报业务的公告

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在我市试运行以来,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正在有序开展。为方便广大参保职工办理业务,现将有关业务事项公告如下:

1.2021年9月17日起,职工医保征缴网报业务上线试运行。网报终端开通了员工新参保、续保、停保、退保、参保单位缴费核定和收缴等业务。具体操作流程发布在保定医保一师网报QQ群和保定医保二师网报微信群。

在职退休业务需要将相关材料发送到中心业务的接收邮箱。新单位的参保、异地转移、一次性支取、补缴业务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窗口办理。

二。自2021年9月17日起,职工医保基数调整业务上线试运行,参保单位可通过网报终端的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模块进行申报基数调整。具体操作流程发布在“保定医保一师网报”QQ群和“保定医保二师网报”微信群。

三、各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逐步开展相关业务。

由于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系统切换仍处于试运行阶段,部分业务不同程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我们将与省局系统开发团队密切合作,继续完善系统功能。具体情况我们会通过“保定医保”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及时向社会公布。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保定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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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444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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