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作居住证续签流程条件及材料

北京工作居住证续签流程条件及材料,第1张

北京丰台区工作居住证续签办理材料及流程

北京市丰台区工作居住证续签材料及流程

3年期满后首次符合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条件的,不再续签,证件有效期自动延长。期限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为准,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二次及以后续签仍需正常申报,用人单位可在申请人证件有效期前后30天内办理续签手续。

温馨提示:超过有效期30天未办理换证手续的,证书自动失效。

自2020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需通过预约平台预约申报年度计划、新证、换证、变更公司及个人信息等相关业务,方可前往业务办理窗口(预约平台:点击进入)。

处理材料

(一)常规材料(要求所有申请人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外国:,外地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介绍信(注明经办人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加盖公章)(符合申请条件的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除外);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延期申请表》一式两份(此表由申请人在系统中填写后打印,需在“申请人意见”处签名、填写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5.认证期间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期满后6个月内上门续签,符合申请条件的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除外)。

(二)根据申请条件提供的材料(只需其中一项)

1.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学历的,需提供:

(1)持证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由纳税人本人到税务局打印(2019年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纳税人通过北京税务网站登录北京在线税务局(自然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操作打印“打印个税清单”栏目)(以上纳税凭证应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网上系统应填写持证期限。

(2)单位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在扣缴项目查询统计功能栏,点击个人扣缴明细查询,查询2019年1月至最近一个月的个人信息,然后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

2.科学技术类、文学艺术类、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国家级、市级奖项获得者只需提供常规材料。

3.在新型RD事业单位、创新型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工作,近三年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倍的,需提供: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由纳税人本人到税务局打印(2019年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纳税人通过北京税务网站登录北京在线税务局(自然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操作打印“打印个税清单”栏目)(以上纳税凭证应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网上系统应填写持证期限。

(3)单位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在扣缴项目查询统计功能栏,点击个人扣缴明细查询,查询2019年1月至最近一个月的个人信息,然后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

4.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科技创新服务实体工作,近三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8倍的,需提供:

(1)持证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由纳税人本人到税务局打印(2019年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纳税人通过北京税务网站登录北京在线税务局(自然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操作打印“打印个税清单”栏目)(以上纳税凭证应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网上系统应填写持证期限。

(2)单位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在扣缴项目查询统计功能栏,点击个人扣缴明细查询,查询2019年1月至最近一个月的个人信息,然后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

5.以第二作者(含)以上身份获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或3项其他专利授权或3项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其相应的知识产权成果在北京市转化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只需提供常规材料。

6.以投融资或单位纳税为基础申请的,需提供:

(1)持牌期内累计自主投资超过500万元或股权现金融资超过1000万元,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前五名自然人股东只需提供常规材料;

(2)许可期内年均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创新创业团队,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前五名自然人股东需提供本单位近三年纳税证明:《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涉税信息查询结果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

7.对本市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或文化创意做出突出贡献且近3年内年纳税20万元(含)以上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人员,需提供:

(1)持证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由纳税人本人到税务局窗口打印(以上完税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网上系统填写持证期间月平均应纳税所得额,每年单独填写);

(2)相关出资证明。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三条东安街6号2号楼2层203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09:00-11:30;下午13时至16时

承诺时限:自窗口材料齐全、审批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联系电话:83326612、83326613、83326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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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416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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