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房产服务中心

平遥县房产服务中心,第1张

平遥县2022年保障住房年度复核(对象+条件+时间)

有保障住房的年度审查

(一)审查对象。

对已实物配租的公共(廉租)租赁住房、已领取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已申报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轮候对象每年进行一次审核。

(二)审查条件。

1.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8967.2元(低于去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去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209元)。

2.无房或有私有住房的家庭(配租对象的公租房和廉租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 m2,保障性住房轮候对象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 m2)。

(3)复习时间。

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和轮候对象,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申报上一年度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婚姻状况等变动情况。未按时申报的,责令限期申报。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按照公共(廉租)租赁住房分配条件进行处理或退出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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