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经适房

南宁市经适房,第1张

2022年南宁面向经适房轮候家庭最后一次开盘报名通告

目前我市有长泰清华校区和威宁世纪华城两个保障房项目正在建设和销售。经过多次销售,仍然有剩余的房子。根据2021年12月23日修订的《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拟对已取得《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书》(编号范围:JSF201600013-JSF201901582)且准购资格仍然有效的轮候家庭,于近期启动最后一次公开发售。对本次不参加登记、登记后主动撤回申请、已入围选房名单、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购房手续或已办理购房手续并退房的轮候家庭,市住建部门将按规定取消其准购资格。已报名但未入围选房的轮候家庭,继续保留准购资格。房屋买卖和开业登记的具体事宜如下:

一.登记安排

(一)登记时间

2022年3月16日15时至3月22日18时

(二)登记方法

本次开学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本次开盘范围的准购房人,需提前登录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官方网站(http://zjj.nanning.gov.cn/)、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南宁住建”或“尤勇家”进行登记验证,并在登记期内登录登记系统进行登记(操作说明见本通知附件)。如果准买家对报名系统不熟悉,可以到长泰清华校区售楼部(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永隆路68号长泰清华校区)和威宁世纪华城售楼部(地址:南宁市兴宁区玉蟾路5号新丽华园3号楼115-116号铺威宁世纪华城营销中心)咨询,由工作人员指导。(注:因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扎堆人数,建议有意报名的准购买者在详细阅读操作指南后,尽量在网上报名)

二。注册条件

根据《办法》,单身人士不得购买规划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开放注册条件是:

(1)威宁世纪花城两居室(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

已取得《南宁市保障性住房准购资格证书》(编号范围:JSF201600013-JSF201901582)且准购资格仍然有效的单人户和2人(含)以上家庭。

(2)威宁世纪花城三居室,长泰清华校区两居室(建筑面积60㎡以上)。

取得南宁市保障性住房准购资格证书(编号范围:JSF201600013-JSF201901582)且准购资格仍然有效的两个及以上家庭。

三。出售房屋和价格

(一)长泰清华校区项目

1。出售房屋

该项目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永隆路68号。本次开盘销售共推出77套房源,均为两居室,面积79.04㎡-79.65㎡。

预售许可证号:南07 [2020]号。

2。保障性住房保障面积销售价格

根据《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长泰清华校区保障性住房项目最高销售价格的批复》(南发改价格[2021]8号),长泰清华校区保障性住房项目最高销售价格为有太阳能采暖系统的房屋4992元/㎡,无太阳能采暖系统的房屋4962元/㎡,不允许上浮,上浮幅度不限。

3。超出保证区域的销售价格

根据原市住房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2018年下半年南宁市不同土地级别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均价公告》,结合项目所在土地级别,长泰清华校区保障房项目超出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为6495元/平方米。

(二)威宁世纪花城项目

1。出售房屋

该项目位于南宁市兴宁区玉蟾路7号,本次开盘销售共推出1226套房源。其中:两居室834套,面积57.78㎡-59.67㎡;三房户型392套,面积76.47㎡-80.51㎡..

预售许可证号:057 [2021]号、058 [2021]号、1001 [2021]号、1002 [2021]号、379 [2021]号、379号。

2。保障性住房保障面积销售价格

根据《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威宁世纪华城保障性住房项目最高售价的批复》(南发改价格[2020]20号),威宁世纪华城保障性住房项目最高售价为有太阳能供暖系统的住宅4968元/㎡,无太阳能供暖系统的住宅4918元/㎡,不允许上浮,浮动幅度不限。

3。超出保证区域的销售价格

根据原市住房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2018年下半年南宁市不同土地级别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均价公告》,结合项目所在土地级别,威宁世纪花城保障房项目超出保障面积销售价格为7298元/平方米。

四。先购买

根据《办法》规定,取得《南宁市保障性住房准购资格证书》的准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购买保障性住房:

1 .患基本社会医疗保险界定的重大疾病;

2.三级以上残疾人;

3.属于重点优抚对象、企业下岗退役士兵、涉外民兵,或者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劳动模范等称号的;

4.属于国家、自治区或市计划生育特别救助对象的;

5.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优惠购房条件。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开盘项目只能选择一种户型进行登记。登记后因自身原因需变更登记项目或户型的,请携带《南宁市保障性住房准购资格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到南宁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王源路5号1楼住房保障服务大厅)在登记期内办理变更手续。

(二)参加开盘登记的潜在购房人目前使用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与申请资格时申报的信息不一致的,应在开盘登记截止时间前向南宁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王源路5号一楼住房保障服务大厅)申报变更,因未按时申报变更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潜在购房人自行承担。

(三)开盘报名结束后,市住建部门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入围选房名单并公布。向入围选房的准购房人发放《南宁市保障性住房购房通知书》。入围选房的准购房人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系统查询南宁市保障性住房购房通知(具体领取时间和方式将在项目开盘通知中另行公布)。

(四)报名选房的潜在购房人少于开盘销售房源数量的,由市住建部门结合实际登记情况,按照销售房源数量与实际报名购房的潜在购房人数量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开盘销售。

(五)保障性住房保障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对规划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超过60㎡的部分,准购房人按照购房时同品种同地段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成交均价补交超面积差价。超面积差价应一次性全额缴入财政专户,不得分期缴纳或抵押贷款。跨区域差价的计算方法:

超面积差价=(超出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超保障面积。

(六)准买受人选房后,应按规定在10日内补交面积外差价,并按告知要求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在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之日起10日内与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

(七)准购房人和开发建设单位因自身原因需要退房的,在与开发建设单位达成共识后方可退房,并可能面临支付违约金的风险。

(8)需要按揭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准购房人,报名前请咨询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的相关政策和要求。

(九)开盘登记后,将采取网上选房的方式进行开盘销售。项目开盘销售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入围选房的准购房人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网上选房。

六。咨询电话

常清华校区:0771-3250802

魏世纪花城:0771-3130988

南宁住房保障发展中心:0771-5705842,5684179

附:保障性住房开盘登记流程指南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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