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校就业补贴

宏基电脑2022-08-11  8

2021辽宁高校毕业生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沈抚示范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管部门、党建处、财政局: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养新型高技能人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措施》(辽人社〔2021〕15号)等有关文件,决定继续组织2021年省市两级高校毕业生免费职业转换和技能提升培训(以下简称职业转换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专业和方法

(1)培训对象。辽宁籍或辽宁省户籍,2019年、2020年、2021年离校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毕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专业毕业生,下同)。各市机构专业转换培训对象按此范围执行,高校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参加省内各地培训。

(2)培训专业。工业运营与应用、无人机应用技术与维护、大数据开发、软件系统运营、数字新媒体制作、电子商务直播、物联网应用、室内装修设计、5G通信技术应用、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新能源汽车维修等11个专业。各市可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培训专业。

(3)训练方法。培训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开展培训,每月培训天数以当月实际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周末休息日)为准,每天不少于6课时,每课时45分钟。每人每年最多可以参加3次不同的职业转换培训。学生个人出勤率原则上不低于90%。原则上每个培训机构的培训专业不超过3个。培训机构应当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自有场地进行培训,不得使用相关机构的场地组织本机构202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开展专业转换培训。

二。培训补贴政策

(1)培训补贴。对参加专业转换培训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2000元的标准,给予为期3-6个月的培训补贴(详见附件),直接补贴培训机构。

(2)鉴定补贴。通过初次鉴定并取得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高校毕业生,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鉴定标准和申请办法按《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的通知》(辽人社发〔2020〕29号)执行。

三。省级专业转型培训工作流程

(1)征集和选择培训机构。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rst.ln.gov.cn)和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lnjyw.net.cn)公布招聘选拔工作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承担专业转换培训的培训机构,通过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选择确定培训机构,履行相关程序后,在上述网站发布培训机构、专业目录等相关信息。

(2)学员注册。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培训机构报名参加专业转换培训,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专业。登录辽宁就业人才服务网(www.lnjyw.net.cn),点击“转岗培训”一栏,填写个人信息,打印并签署《高校毕业生专业转岗培训登记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比对,核实学生就业失业情况。开班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到培训机构现场审核学员材料,包括身份证、教育部学籍网上核查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打印并签字的《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培训登记表》(省外高校辽宁籍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籍证明)。学员考试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到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3)实施培训。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培训计划进行专业转换培训。每月1日、16日上课(如有法定节假日、周末休息日,顺延至实际工作日),12月底最后一次上课。培训机构要按要求及时向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上报开业信息。

(4)考核评价。培训机构应当在每节课结束前10个工作日向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最后一节课的验收。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对通过最终验收的学员进行职业技能考核,对考核合格者颁发相应的证书。

(5)补贴核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职业转换培训实施情况和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情况,结合日常监管工作,计算培训机构补贴额度。学员证书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审核。

(六)资金拨付。职业转换培训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补贴资金从省级失业保险职业技能促进专项账户资金中列支。实行先垫付后结算的办法。培训进度到一半时,提前拨付预计补贴金额的50%;培训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据实结算补贴金额。公示后无异议的,拨付剩余补贴资金。这两个网站是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lnrc.com.cn)和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lnrc.com.cn)。公示内容包括培训机构名称、补贴学员名单(包括隐藏或遮挡部分号码的身份证号)、补贴金额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各城市可参照上述程序开展本地专业转换培训。

四。监督管理系统

(一)协议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学员签订合同和协议,对职业转换培训相关事项、权利和责任进行约定。

(2)开班备案制。培训机构应当在开班前5个工作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开班备案表、开班申请、学员花名册、教学计划和大纲、课程表等材料,经批准后方可开班。培训机构应合理确定每班学生人数。原则上,每班学生人数最多为50人。

(3)监控和巡视制度。培训机构应当在培训教室开通远程视频监控,并保持良好运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专业转换培训进行实时监控,电话抽查,现场检查。

(4)失信惩戒制度。将高校毕业生和培训机构的违约失信行为纳入诚信档案,让失信的高校毕业生不能再参加职业转换培训,失信的培训机构不能再承接职业转换培训。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高校毕业生职业转型培训对于提高高校毕业生技能、促进就业、培养新型技能人才、优化技能人才结构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地方高校毕业生规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情况。,各地可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培训。

(2)规范培训管理。承担专业转换培训任务的高校要引导学生自愿参加培训,科学合理设置培训课程,确保专业转换培训取得良好效果。

(3)加强资金管理。规范专业转换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对骗取补贴资金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信息对比。各地要及时将专业转换培训信息上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汇总比对,防止违规培训和重复补贴。

联系人和联系信息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李思怡和董月燕

电话:024-22955751 22950106

2.省级就业网络

联系人:顾强

电话:024-31977808 31977815

3.省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人:罗魏

电话:024-22966549 22955819

附:2021年高校毕业生专业变更培训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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