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小学录取顺序

黑发不知勤学早2022-08-11  42

2022年南宁公办中小学优先录取顺序

一、本地户籍学生入学顺序说明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桂教标〔2020〕2号)要求,“在人口集中或者学位不足的地区,根据户籍、合法住所等实际情况,应统筹考虑,合理制定义务教育入学排序规则并向社会公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人口密集地区或学位不足的学校,当地户籍人数已超过的,由各城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户一致、产权独立、实际居住地”的原则,参照以下排序方式分批排序录取,直至报名满为止。

(1)住户一致且独立的产权。适龄儿童、少年的登记地址与合法财产的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地址作为入学依据,该合法财产为独立财产权。(独立产权是指房屋所有权只属于适龄儿童本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

(2)住户产权不一致且独立。适龄儿童、少年的登记住址与合法财产的住址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合法财产的住址作为入学依据,合法财产是独立的财产权利。

(3)非独立产权,按股份大小排序。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不动产的地址,该合法不动产为非独立产权。排序,原则上按照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份额大小排序。在产权份额相同的情况下,同一房屋和唯一房屋有优先权。(非独立产权是指除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外,还有其他财产所有者。下同)

(4)无房户(第一种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无住房。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地址相同。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上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这种法定财产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财产。同等情况下,最好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独立产权。

(5)无房户(第二种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无住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上一直租住在单位自办产权房、直管公房或政府保障性住房等。合法的财产所有人不是个人。同等情况下,长期租住同一地址者优先。

(6)无房户(第三种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无住房,实际居住在租赁的合法房产内。同等情况下,长期租住同一地址者优先。

生源的排序和分配由各城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招生学校负责实施。在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还应综合考虑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时间、实际居住时间、是否为家庭唯一住房、是否为直系亲属、非自主产权住房个人持股比例、购房(或租房)时间长短等因素。,并进一步细化录取排名方式。多余的学生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在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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