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南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第1张

南昌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房提取条件说明

符合购房条件的,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仅限职工父母、子女,下同)可同时申请提取。符合购房委托协议条件的,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同时签订购房委托协议。提取金额为一百元,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不含贷款金额)。南昌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房条件的详细说明请看全文。

应用条件

1.职工购买商品房、再交易住房、经济适用房(含经济适用房和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房用于自住的;

2.农业户口带薪职工在原籍买农房;

两人以上(含两人)申请提取公积金的,产权人关系必须是配偶、父母、子女关系。

所有符合条件的提取人包括:产权人、产权人配偶、产权人父母及子女(以下简称“相关人员”)。

及其配偶首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购房款一次性付清的,可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约定提取协议——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年度委托提取协议(以下简称“购房委托提取协议”)。(首次申请使用公积金:指未提取住房公积金、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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