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面提高南昌市城乡贫困人口保障标准:
一、提高低保标准。
月人均最低保障标准将由每月60元提高到855元。月人均财政补偿水平提高40元,达到540元。
第二,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到1120元。
三。提高60年代退休老、弱、残职工的救济标准。
60年代精简退休老、弱、残职工救济标准提高到60元,达到每人每月670元。
四。提高残疾孤儿(实际无人照管的儿童)护理补贴标准。
将重度残疾孤儿(实际无人照料的儿童)的护理补贴由2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480元,其他残疾孤儿(实际无人照料的儿童)的护理补贴标准由1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80元。
调整后的保障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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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2021年城乡贫困人口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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