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者进出公共场所是否还需要进行登记
出具《预防接种禁忌证》的人出入公共场所还需要登记吗?
我们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做好个人防护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尤为重要。在新冠肺炎,接种疫苗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但有些人由于身体原因,不适合接种疫苗。为方便这一群体,目前,出具预防接种禁忌证者,凭预防接种禁忌证出入公共场所不再需要登记。后续,“无预防接种证”将与广西卫生编码挂钩,群众将体现出差异性,无需随身携带纸质证明。
什么情况下不能打新冠肺炎疫苗?
任何一种疫苗都不能接种,我们定义为禁忌。新冠肺炎的疫苗接种禁忌包括:
(一)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非活性成分、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者以前对同类疫苗过敏者;
(2)既往对疫苗有过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无法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者。);
(4)正在发烧的人,或患有急性疾病的人,或慢性病急性发作的人,或严重慢性病未得到控制的人;
(5)孕妇。
(6)医生禁止或暂停接种疫苗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