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自考毕业证领取时间

陕西省自考毕业证领取时间,第1张

202陕西上半年自考毕业证书申办通知

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各考官机构:

现将2022年上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申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标时限

注意:均匀的浅蓝色可以作为照片的背景(参考值RGB < 100,197, gt),数字图像规格为480×640ppi,分辨率为300dpi,24位真彩色。数字图像文件应符合JPEG2000压缩标准,压缩质量因子不应低于60。照片文件大小应该在20 KB到40 KB之间,不能超过40KB。

二。应用条件

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毕业:

1.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实践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3.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4.课程免试(替代)符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试课程。

条例及实施细则相关要求(陕考办〔2012〕1号);

5.报考自考专业毕业至本科(独立本科)的考生,须持有具有学历的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申请流程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认真了解自学考试相关政策法规、免试规则、报考毕业证须知及注意事项等。,并按照程序完成申请程序。

四。审计要求

研究生资格考试和网上省级初审、复试由市(区)考办完成。网上省级初审、复试结束后,各市(区)考办应及时上报《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统计表》和《资格预审核查登记表》。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完成终审。

市(区)考办要加强毕业证考试过程中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好现场秩序,规范佩戴口罩,采集信息时保持安全距离;要合理安排人员,做到同一考生至少有两个考生可以交叉质证,保证不出错;要完善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审查自然信息:包括照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军人身份证号、军队和警察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民族、户籍(农业或城镇)、政治面貌等。

将考生考试时的照片与毕业证上的照片进行对比。

考试时姓名或身份证号不一致的考生,须由其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材料须加盖户籍管理专用章,同时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身份证号正常由15位增加到18位的考生不需要开具证明,以新身份证为准。

2.考试课程复习: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包括实践环节、综合毕业考试和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全部合格。

考试以新的专业考试计划为准。对于剩余的老专业课,将根据省有关文件,更换相应的新课程。

因专业考试中止而导致的课程替代问题,按照《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中止遗留问题处理办法》(陕考办〔2010〕11号)和考官所在院校的相关意见执行。

3.课程免试的审核:严格执行《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实施细则》(陕考办〔2012〕1号)及相关文件,对考生提供的免试材料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核。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审批表》上加盖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印章,与免试证明材料原件一起载入考生档案。

4.对违纪考生的审查: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规定执行。

5.本科资格审查:报考本科毕业证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完成所有规定的考试科目,并提供高等学校和具有学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出具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须查验,复印件留存),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报告单(须验原件)经审核人员签字、市(区)考办盖章后,纳入考试记录。

市(区)审批后,根据《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报告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核查。

2002年以前(含2002年)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还应根据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报告单》进行核对,并在资格预审登记表(附件2)中登记(含电子版),由审核人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市(区)考办盖章,报省教育考试院考办备查。

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中使用的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本次报考的本科毕业证书不一致的考生,须由考生所在单位和当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材料必须有照片,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和公安部门的骑缝章。同时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经审核人签字并经市(区)考办盖章后,纳入考试记录。并在资格预审核查登记表(附件2)上登记(含电子版),经审核人员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市(区)考办盖章,交省教育考试院考办备查。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毕业证书:

(一)考试记录字迹明显不一致或者结果有误的;

(二)提供虚假证明或者证明材料的;

(3)考试时姓名或身份证号不一致,未出具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

(4)未到现场进行证人辨认、比对采集照片的;

(五)从省外调入的考试成绩,未在考试成绩所在市(区)办理调入确认手续的;

(6)未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包括课程笔试、实践环节考试、毕业综合考试或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不合格者;

(7)报考本科毕业且资格预审不合格者;

(8)相关毕业资料和考试记录不完整,信息有误。

7.通过人脸识别设备对考生证人进行现场识别和比对。比对通过后,采集并上传考生照片,在考试管理系统中确认并同步;证人辨认比对不合格的考生,将进行人工比对。比对后会采集照片上传,登记上报。

五.证书打印和电子登记

对通过初审、复试、期末考试的自考毕业生,由省教育考试院打印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生花名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手续。

请Xi安教育考试中心派4名工作人员参与后续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花名册的打印,以及证书的打印。入选人员必须是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非自考报名考生),持单位介绍信于2022年9月13日上午到省教育考试院122室报到。

六。由考官机构打印

各主考高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安排专人,积极协助办理毕业证书和毕业登记表的相关打印手续,确保我省自考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审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七。工作要求

自考毕业证申请要求考生现场进行人证识别比对,现场采集上传考生照片信息,以保证考生毕业信息的准确性,防止毕业信息核实后教育部考生反馈大量纠错、核实信息。请各城区高度重视,与信息化部门充分沟通,加强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考试手段现代化水平,确保信息比对和照片采集工作顺利实施。

”“陕西自考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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