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失业保险标准

武汉失业保险标准,第1张

2022武汉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指南

武汉市2022年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公开指南

一、政策名称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

二。支持标准

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一年,实施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即单位缴费率为0.7%,个人缴费率为0.3%。

自2022年5月1日起,我市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下调50%,费率下调期限暂执行至2023年4月30日。

三。适用对象

武汉市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单位。

四。处理过程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属于“免申请”业务,参保单位无需办理。

五、受理/咨询部门

辖区内的社保机构。

六。联系人和联系信息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岸社会保险管理处:027-82260580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汉社会保险管理处:027-85617892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桥口社会保险管理处:027-83883537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阳社会保险管理处:027-84706003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昌社会保险管理处:027-87253026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山社会保险管理处:027-86867712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洪山社会保险管理处:027-87223125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分局):027-67880230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社保所:027-84891235

江夏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服务中心:027-81345800

东西湖区社会保险登记服务中心:027-83219926

忻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与信息处理中心:027-89350931

黄陂区社会保险基金中心:027-61007157

蔡甸区政务服务中心人民服务窗口:027-84998783

七。政策基础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鄂人社保局发〔202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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