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胎生育政策

江西三胎生育政策,第1张

江西实行三孩生育登记政策

关于实施三孩生育登记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我委将于8月15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放三孩生育登记。2021年5月31日以后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生育前后应当到一方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或者在网上办理生育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做好三孩生育登记服务的宣传工作。要建立服务评价和反馈机制,自觉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及时更新清理所有从业人员人口信息系统中市县乡三级群众的咨询电话,确保服务窗口电话畅通,增强经办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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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任务,积极支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三孩政策生育保险支持工作的通知》(医保办〔2021〕36号)要求,自2021年5月31日起, 各地医保部门要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个子女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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