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怎么样

东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怎么样,第1张

2021东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招聘工作人员

东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以下简称妇儿中心)是市妇联下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专任教师2名,行政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岗位表。

二。报酬和待遇

按照市级机关普通职工工资标准提供待遇。

三。招聘程序

(1)注册

1.注册的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4)有志于从事文化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6)部分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七)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用)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未取得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或其他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受理其报名。

2.注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

提交注册信息(电子版):

(1)《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

(4)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新录用的四类普工,外地户籍人员应提供在本市参加社保2年以上的证明(以参加社保时间为准)。

3.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至9月5日

4.报名方式:将报名所需资料压缩成压缩包,通过邮件发送到[email protected]

注:邮件命名为“职位代码+姓名+性别+籍贯+毕业院校+专业”,如“001+张三+女+东莞莞城+华师大+中文”。请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9月6日-10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市妇联、市妇女儿童中心负责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恕不补发。

(三)考试

报考行政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方式;以“笔试+实践答辩”的方式报考专任教师岗位。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分数线不低于60分。

1.笔试

时间:2021年9月17日9:30-11:30。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入围者中,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进入下一轮考试。三类职位报名人数不足1:5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下一轮考试。笔试成绩及下一轮考试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妇女网公布。

2.采访

报考行政岗位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反应和综合分析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练习和防守

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实操和答辩。该环节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能力,实操和答辩成绩当场公布。练习和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分数的计算

行政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专业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50%+“实践+答辩”成绩× 50%。考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决定名次。

(4)体检

组织体检考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妇女儿童中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交复检的一方承担。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市妇女儿童中心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其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市妇联同时在东莞妇女网进行转载。公示时间将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妇女儿童中心按相关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七)结果备案

市妇女儿童中心将新招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报名。

四。相关问题说明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发布岗位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用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全部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招聘事宜请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妇女网查询。

(3)关于考场防疫工作,请参照《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南》。

五、联系方式

电话:2225961;联系人:李雪眠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26499.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8-11
下一篇 2022-08-11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