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混合贷条件

长春市混合贷条件,第1张

长春公商混合贷款条件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人购买的房产为长春市(含公主岭市)新建商品房。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家庭收入、还款能力、信用记录等。应同时符合省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简称“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简称“商业贷款”)申请条件。

贷款还款方式:

组合贷款的还款方式分为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在组合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分别计息

例如:

借款人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万元,计划使用公积金贷款100万元购房。按照原住房公积金政策,贷款上限为70万元。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政策出台后,李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70万元,同时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30万元,可以满足职工对住房的需求。

按原政策,假设李全部使用商业贷款100万元,还款期限30年,需支付利息93.25万元;如果选择使用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李需支付利息67.64万元,可节省25.61万元,减轻职工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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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25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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