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

内蒙古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第1张

2022上半年呼和浩特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有关规定, 和国家、自治区补充完善教师资格认证的新政策、新要求,现就我市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证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机构和类型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由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

二。识别人员范围

(一)呼和浩特市户籍人员。

(2)持有呼和浩特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盟、地区)户籍人员。

(3)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正在读大专或大学的学生、研究生。

(4)持有呼和浩特市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有效期为5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5)呼和浩特市军人和武警。

三。识别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道德状况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实施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的意见》(内教发〔2002〕64号),实行相应的学历。

(三)考试相关条件

1.2020届及以前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

2.通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通过笔试和面试,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对教育硕士研究生和师范生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次有效期内的《合格证书》。2019年(含2019年)以前,已参加自治区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中学和小学)并取得两次合格证书的,证书有效期至2020年底,不得在本次认定中使用;2020年参加自治区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中学和小学)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者,有效期至2022年上半年批次认定结束。

4.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1-2023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在完成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必修课程和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践活动后,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参加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课程三门考试,考试合格。毕业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4)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5)身体状况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和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教学学科和教学板块。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师范学校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其教学学科、教学部必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师范学校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者,须任教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初级《资格证书》适用于幼儿园、小学和初中,中级《资格证书》适用于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

3.2020年及以前全日制师范毕业生、全日制高等学校2021-2023年毕业生,必须任教与其师范专业相对应的学科,其教学板块必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的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各板块的学历要求。

四。注册流程和时间表

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统一认定时间为2022年6月6日至7月26日。

(1)网上申报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9:00至6月15日17:00。

2.凡在我市申请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的,应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根据系统提示从“教师资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申请人应真实、准确地填写自己的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3.申请人注册成功后,网报系统会自动生成“注册流水号”。这个“报名序号”将贯穿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的全过程。请小心保管。

4.网报系统开通了个人信息实名验证、学历信息验证、普通话等级证书验证等功能。如果实名验证失败,将无法申报。

关于实名验证的详细内容,请参见中国教师资格网FAQ第四条“实名验证相关问题”。

学历、学籍信息核实失败的,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常见问题解答第十三条“学历、学籍、学位相关问题”。

普通话证书验证失败的,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常见问题”第十四条“普通话证书相关问题”。

5.申请人必须认真填写网络直播下载的个人承诺书,并要求本人亲笔签名,字迹工整,确保上传后显示清晰。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应预览教师资格申请表。如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或红色背景,必须重新上传。

6.为避免聚集,证书将通过邮寄支付。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获取证书的方式选择为“邮寄”,并准确填写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防止因地址或电话错误导致证书丢失。

(二)现场确认

1.被认定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本科和研究生,下同)和研究生的申请人:现场认定的具体时间由就读学校和认定机构统一组织确定。申请人需要根据学校的安排提交材料。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接受学校申请,不接受学生个人提交的材料。研究生要承认有学士学位。

2.被认定为社会人员的申请人:

(1)预约现场确认:为避免人群聚集,报名者须提前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预约。预约系统将于2022年6月8日17: 00开启。


预约成功后,系统平台会发送短信提示。申请人须携带准备好的身份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二)社工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6月9日至6月1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 00至12: 00,下午14: 00至17: 00。为了更好地服务教师资格证申请人,6月11日、12日(周六、周日)将开通现场确认延时服务,具体时间为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

(三)社工现场确认地点: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局二楼教育系统集中办理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街6号,敕勒川街与万通路交叉口东南角)。

3.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识别

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呼和浩特市户籍的,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在呼和浩特市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由学校统一组织,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对接。

在呼和浩特市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提交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有效期为5年的港澳台居民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大陆通行证。

驻呼和浩特的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所在单位或部队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的格式取决于所在单位或单位的规定,证明应明确注明申请人所属单位。

(2)学历证书

持国内高等院校学历证书的申请人,其学历信息已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无法核实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版登记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纸质版(Xuexin.com申请下载)。

持有港澳台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只有学位证书被认为是有效的。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已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 . cltt . org/students core)上找不到证书,有证书领取、证书补发等问题,请联系普通话测试站进行咨询。

(四)与考试有关的证明材料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验证,无需提交。

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0年及之前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成绩登记表可通过查询个人档案或联系研究生院校获得。

(5)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一张(照片必须与网报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相同),照片正面下方必须打印姓名和身份证号。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体检

1.致电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学校负责组织学生体检,体检医院另行指定。体检结果被学校退回呼和浩特教育局。

2.社会人员:现场确认通过后,需要尽快到以下医院体检。体检表由体检医院提供。体检结束后,体检医院将体检结果交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申请人不能自行领取。体检时间和地点:

(1)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77号。

时间:2022年6月10日至6月20日上午8:00—11:00。

联系方式:0471—4953263,0471—690041

(2)呼和浩特市蒙中医医院,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包头东街9号。

时间:2022年6月10日至6月20日(周六日除外),上午8:00—10:30

联系方式:0471—3671125

3.体检注意事项:

(1)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半身照片(背景与报名电子照片相同,照片正面下方须打印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2)体检必须空腹部。体检前不要饮酒,不要吃油腻和脂肪多的食物。如有特殊身体情况,请向医护人员说明原因。

(3)体检人员在前台领取体检表,自行填写表格中的个人信息。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完毕后,将体检表提交到前台。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向医院支付。

4.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认可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体检需要复检的,医院会告知,体检人员会配合。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申请认定,并通过现场确认和体检的,必须参加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其他人员不需要参加。

具体考试内容、时间、地点将在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huhhot.gov.cn)和呼和浩特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视为放弃申请教师资格。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请关注我所选择的认定机构发布的相关信息。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不要求个人提供。

2.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本人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有关部门出具。

(6)取得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认定成功后,根据网上公告填写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将《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申请表》邮寄给所有被认定的人员。 

《教师资格申请表》应当妥善保管,并交有关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归档。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次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2022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由各县区认定机构公布,并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办理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请及时咨询或电话联系申请人(详见附件),以免错过认可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办理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手续。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可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提交资料不正确或不完整等原因导致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可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替报名。如因违规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所有申请认定者必须提供全部准确的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以及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和条件的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导致本人申请教师资格不能被认可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对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六)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电话:0471—4606412、0471—3987339、0471—3987336。

附件:2022年上半年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xlsx

2022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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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178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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