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岛内人才落户

厦门岛内人才落户,第1张

厦门区级企业骨干员工落户岛外办事指南

处理条件

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人民政府认定符合区位发展需要的企业骨干员工,以及火炬管委会认定的其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下属企业骨干员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续签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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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14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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