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青岛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第1张

青岛市关于调整和落实202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任务的通知

关于调整落实202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任务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房的决策部署,经研究决定,调整202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调整任务目标。大学、科研机构、企业总部、工业园区等项目除外。,有真实需求和定向安置的,不再执行2022年产权型人才住房建设计划,重新调整了各区(市)住房保障任务(详见附件)。各区(市)重点实施保障性租赁房4.5万套、公租房1000套。

第二,明确建设要求。各区(市)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推进本地区保障性租赁房的建设和筹集,切实担负起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市民、青年特别是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的主体责任,自主选择集中建设、分配改造、购买、区属国企建设、市属国企合作等方式,确保完成新开工年度任务。列入年度建设项目筹集任务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取得保障性租赁房项目合格证,6月底前落实年度任务的50%,9月底前落实年度任务的80%,11月底前落实年度任务的100%。

第三,加强监督考核。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监督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定期在全市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保障性租赁房建设融资任务明细表

青岛市住房制度改革与住房保障

领导小组

2022年6月6日

附件:2022年保障性租赁房建设融资任务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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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134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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