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小学转学西安新规定

2020小学转学西安新规定,第1张

西安中小学转学政策

Xi安小学转学政策:

一、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下列原因不能在原学校就读的,可以办理转学手续:

1.家庭户籍、居住地转移的,需提供户籍转移证明、房产证、居住证明

2.父母工作变动的,要提供父母工作变动证明

二、高层次人才、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的转学参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一般会在开学后两周内和期末最后两周内办理学生转学。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办理过户。学生的转学申请和学校、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由学校及时存入学籍档案。

4.学生转学时,由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学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转学学校通过“全国学籍查询”功能确认学籍信息。在学籍系统中上传监护人签字的《转学申请》和证明材料图片后,即可发起转学申请,上报上级学籍部门审核。学生转学前,监护人有义务提前向转学学校提出申请。从学校转入学校办理纸质学籍档案的转移。

5.转入、转出学校主管部门和双方学校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籍转移。

六、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生就读普通班、特殊学生就读特殊教育学校或工读学校外,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转学不能改变等级。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

七、学生转学由法定监护人联系转入学校。在学位和班级规模允许的情况下,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正常转学条件的学生。对应学校无空学位的,可由所在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按上述要求转入该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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