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社保新政策

宜兴社保新政策,第1张

2022宜兴社保缓缴政策汇总

为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解决问题,宜兴市人社局先后实施了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允许特困行业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等政策。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分阶段实施贫困行业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58号)。为帮助宜兴相关行业单位顺利渡过阶段性发展困境,现将有关政策解释如下:

延迟的应用程序对象:

本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有雇工的单位在上述行业按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延期保险的种类:

递延社会保险费主要由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对于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每月按时足额缴纳。

灵活员工的延迟期: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可在2023年底前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参保单位缓缴期限:

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6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应缴纳部分和应缴纳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在缓缴期间免缴滞纳金。2022年4月已缴费的参保单位,从5月起可以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延长1个月。

公司申请延期付款的时间:

参保单位申请缓缴时间为上月11日至当月6日。成功申请缓缴的参保单位,从当月起享受缓缴政策。

公司申请缓缴流程:

参保单位填写《江苏省贫困行业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详见附件),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单位参保登记时申报的行业类型确定缓缴资格。单位现有信息不能满足确定缓缴资格需要的,由参保单位出具其行业类型的承诺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社保机构按月将缓缴单位名单和个人征缴信息传递给税务机关进行代扣代缴。

受理方式及咨询电话

受理地点:宜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登记征缴科(市民中心四楼)

电话:0510-12333

点击下载:江苏省贫困行业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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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juke.outofmemory.cn/life/1109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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