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隔离人员隔离规定

通化隔离人员隔离规定,第1张

通化市最新隔离政策(持续更新)

更新:2022年3月16日

为减少跨省、跨地区流动造成的疫情外溢和扩散,2022年3月14日起,禁止本省人员跨省、跨地区流动。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请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回来后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控制。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4日


根据通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做好全区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防止疫情输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凡自2月17日起返回(来)湖北省武汉市的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登记上报个人信息,提供其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配合社区、村落实相关控制措施。因虚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严格落实倒查机制。各社区、各村自2月17日起对湖北省武汉市返乡(来)人员进行全面登记,开展连续拉网式排查。通过重点大数据,全面掌握重点人员,在乡镇、街道进行登记。宾馆、酒店、招待所、出租屋、民宿、网吧、洗浴场所等住宿场所应当严格执行住宿人员登记制度,详细询问逗留史,并立即向上述区域的居民报告。各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内部排查,主动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三。严格加强控制措施。对返回(来)上述地区的人员,必须提供抵达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出示含有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或“准入码”绿色码。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信息者,必须第一时间接受核酸检测;落实相应控制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立即向社区、村工作人员报告,并转运至指定医院救治。密切关注本地区疫情风险等级调制情况,及时调整核酸检测和隔离控制措施。

四。严格加强现场监管。要加强重点环节排查管控,强化重点场所监管,重视入场登记、扫码测温、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生鲜产品溯源、疫情防控宣传,严格落实市场卫生清扫、环境消毒、通风换气、经营者个人防护等措施。加强发热门诊、医疗机构、诊所、药店、社区和村庄的哨点监测。

五、严格实行群防群治。近期,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上述地区的人员,请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返回前,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到达日期,并配合实施相应控制措施。鼓励城乡居民相互监督。对近期从上述地区返回,未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的,本人及其亲属未主动到所在镇、街道或社区、村进行登记的;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接纳、收容生活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故意隐瞒不报的。做好群防群治,严防死守。

六。加强居民安全防护。居民继续保持防护意识,坚持不聚会,少聚会,勤洗手,勤消毒,出门戴口罩。时刻关注自己、家人和身边人的健康状况。提醒广大居民,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应在做好自我保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劝其就医。就诊时主动报告流行病学史和接触史。

七。遵守法律,履行义务。请各居民遵守东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决定、通知、公告,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指南,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未履行报告义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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