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

发蜡怎么用2022-08-09  19

2022河北高校毕业生青年创业就业政策

河北高校毕业生青年创业就业政策如下:

一、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达到一定数量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小企业,在安排纾困资金和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时予以倾斜。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落实承诺担保贷款、贴息和减免税政策。对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中小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每人一次性1000元吸纳就业补贴;企业在毕业年度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岗位拓展补贴。扩岗补贴和就业补贴政策执行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不再重复享受。建立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和职称申报机制。可在档案存放地和工作地申请职称评定,首次可一步到位申请相应级别的职称。实施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申报等。,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享受同等待遇。落实“红灯”和“绿灯”的设置,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带动更多就业。引导企业规范发布招聘信息,推进公开招聘。省SASAC监管企业,在年度用工计划中列一定比例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挖掘基层岗位。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实施和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统筹发展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救助等工作。鼓励大学生回原籍就业。社区全职岗位短缺时空,需要优先招聘或拿出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农村特岗教师计划、西部地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具有空的县(市、区)事业单位,可通过考试或考察,直接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专业、学历限制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可适当降低,招聘人数可视情况适当增加。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直接按照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确定,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定为两级;对于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直接根据试用期结束时的工资确定,员工转正时的工资等级设置为高两级。落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补偿政策。

三。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根据规定,我们将给予他们一次性创业补贴、首次创业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减税等政策。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双创基地、众创空30%左右的场地要无偿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对毕业当年和离校两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不超过本人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

四。稳定公共部门的职位规模。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挖掘编制存量,统筹自然减员,加大招聘力度,今明两年继续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用高校毕业生规模。博士考生可通过聘用纳入事业编制。深化基层法官、检察官助理规范便捷招聘机制,畅通政法类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层司法机关就业渠道。支持承担各类重大重点研究项目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扩大研究助理岗位规模。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和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需求,合理安排公共部门的招聘(聘用)和相关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后核定”的阶段性措施。适当扩大研究生和专科生招生规模,保持高校毕业生招生规模。

五、增加见习岗位。2022年将招聘55000名见习岗位。根据规定,见习单位应当给予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见习后留存率超过50%的,补贴标准可适当提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或用人单位为学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基地参加见习或在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名之日起计算。实施大学生实习“启航计划”,广泛开展各级政府实习、企业实习和职业体验活动。

六。增加临时公益性岗位。开发设置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与社会服务、卫生防疫等公益性岗位5500个。,通过市场渠道安置就业确有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七。加强困难帮扶。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开展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实施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为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结对帮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延期还款、贴息等支持措施,展期期间,不计复利、不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

八。优化招聘服务。深入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高校书记校长走访企业等促进就业专项行动,进一步畅通公共就业招聘平台和高校校园网招聘信息共享渠道。建立高校毕业生岗位征集机制,广泛征集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重大项目等岗位需求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动态更新。扩大全国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亿日网络招聘、“千校千岗”、中小企业百日网络招聘等招聘平台和活动的影响力。

九。加强就业指导。完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体系,深入开展以就业教育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开展模拟实训、专业体验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积极组织高校毕业生进入人力资源市场,参加职业能力测评,接受现场指导。高校要按照1: 500的师生比配备强有力的就业指导教师。就业指导教师参与相关职称评定时,其在指导学生就业方面的成绩和贡献可作为申报条件。打造一批大学生就业指导名师、优秀就业指导教师、优秀就业指导课程和教材。并拓展和利用好网上职业指导资源,组织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等活动。

十、做好实名服务。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加强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离校前后信息衔接,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动态管理,持续跟进就业服务。利用网上失业登记、小额求职登记手续、基层就业安置等渠道,联系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为每人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实习机会。

XI维护就业权益。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市场机构招聘行为的监管,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严厉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销售简历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治理带薪实习、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等违法行为。督促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处理方式,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就业权益。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行为的用人单位。会及时向高校毕业生发布预警提醒。

十二。妥善有序推进就业登记证注销工作。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的补办和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高校毕业生招聘、落户、档案接收和传输等手续的必备材料。

十三。为求职和就业提供便利。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取消就业协议上的签字环节,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登记手续。高校毕业生可凭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在就业地办理落户手续;可以凭普通高等学历证书在原户籍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廊坊、雄安新区和“北三县”按现行政策执行。教育部门要完善和普及高校毕业生网签制度,方便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网签,鼓励用人单位和受疫情影响地区的高校毕业生网签。对延迟离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其报到、档案转移、落户时限应相应延长。

十四。规范文件传输。各高校要及时将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重要材料归入学生档案,并按有关规定有序传输。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到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传送到就业地或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尚未就业的,应当转交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涉密文件应通过保密通信或专人传递。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主动加强与高校的沟通,动态更新机构服务信息,积极推进档案政策宣传服务进校园,及时接收符合传输要求的学生档案。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服务机构的名录和联系方式。

十五。完善毕业去向登记制度。自2023年起,教育部门建立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是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指导高校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信息核实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实行定向招生就业办法的高校毕业生,省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引导其严格按照定向协议就业,并登记去向信息。高校毕业生在户籍和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教育部门应根据有关部门的需要和毕业生的授权,在毕业生离校时提供相应的登记信息查询和核实服务。

十六。推动体检结果互认。责成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岗位合理确定入职体检项目,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乙肝和孕检。用于基本体检项目如外科、内科、胸片等。,高校毕业生在过去半年内在合规的医疗机构进行过体检的,用人单位认可其结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用人单位或高校毕业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协商后要求复检、补考。高校不再组织毕业体检。

十七。加强青年就业服务。强化户籍地和常住地就业失业管理服务责任,允许往届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和到当地就业创业的失业青年进行就业失业登记,提供均等化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按规定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组织青年就业扬帆计划。

十八。提高专业技能水平。组织实施青年高校毕业生专项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扩大青年职业技能培训规模。拓展学徒培训、技能培训、新职业培训等模式,举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推进全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规范实施职业资格管理,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需要学历学位证书作为报考条件的,允许先参加考试测评,考试测评合格者,在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十九。压实的责任。充分发挥就业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责,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检查,形成合力,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加快政策落实。将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毕业去向落实率、政策落实情况、地方资金筹集情况纳入市县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作为高校经费分配和招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对就业任务建立台账,全程跟踪,每月汇报一次,最后四个城市面试。大力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走出去仪式”等典型宣传活动,开展就业政策服务专题宣传,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职业发展,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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