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博士招聘

东莞博士招聘,第1张

东莞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5名博士

为推进具有战略思维、世界眼光和专业素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东莞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今年第二期计划面向社会招聘25名博士人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16个,市属国企岗位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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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酬和待遇

按照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东莞市属国企工资标准提供待遇。

到事业单位工作,符合相关任职条件的,要求聘任七八个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者十个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到市属国有企业,聘任中层副职(或相当职务,包括管理职务和技术职务)。符合条件且在东莞居住的,最高可享受100万元补贴,其中安家费20万元(税前),生活补贴8万元/年(税前,分10年发放)。

博士研究生试用期1年(国有企业博士研究生试用期半年),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相关补贴和津贴。对已领取我市落户补贴或特殊人才购房补贴的,不再享受;对单位发放的住房补贴、租房补贴,扣除已领取部分后发放安家补贴。未经批准离开东莞,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需要退回已领取的安家费补贴。

三。招聘程序

(1)注册

1.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6)一般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在专业领域获得国内外重要奖项或成果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2.下列人员不得申请:

(一)被行政撤职未满五年或者受到其他行政处分的。

(二)因超生被有关单位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用)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有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处分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在普通高等院校、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就读,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职(岗位)人员。

(6)就业后构成回避关系。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适宜就业的情形。

3.注册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填写相关报名表(报考事业单位岗位附件2,国企岗位附件3),并附上个人简历及相关报名材料。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

需要提交的其他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2)户口本(户籍卡)PDF扫描件;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PDF扫描件;

(4)工作经历证明PDF扫描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5)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

4.报名时间:2020年9月19日至10月8日。

5.网站:https://www.ifuhua.com.cn/activity/dongguanTalent

(二)资格预审

资格初审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

根据招聘条件,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未提供所需证件和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安排另行通知。根据报考人员的专业特长和技能,结合岗位要求,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面试人员。

(3)面试

1.面试采取专业水平面试和集中面试的形式。专业面试主要根据岗位要求测试或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能力,由用人单位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组织进行。用人单位结合资格初审和专业水平确定进入集中面试的考生名单。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只作为考生进入集中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2.集中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市属国有企业岗位面试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国资委及相关国有企业实施。根据实际通过考试人数,采用百分制进行考试,面试成绩定为75分。75分以下者不能进入体检。集中面试的方式、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体检人选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集中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确定体检等额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得分确定面试排名。未能招到合适人选的招聘单位,可从同岗位类型、专业要求相近的其他岗位集中面试成绩在75分以上但未能入围体检的考生中调剂。经与考生本人协商达成就业意向的,可认定为体检人员。

(4)体检

组织体检考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市属国有企业考生参照执行。

(5)政审和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对合格人选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需要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学历学位验证材料。市属国企报考考生参照执行。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企业在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拟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未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原则上应在面试后两个月内完成录用审批。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主动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就业问题导致空空缺的考生,可根据面试成绩进行递补。补货工作一般不跨年度组织。

(七)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问题说明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告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全部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招聘事宜及考试结果,请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招聘单位网站查询。

(3)拟聘用人员在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未能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确认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五、关于疫情防控要求的访谈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请报考者在考前14天办理“悦康码”,观察自身健康14天,每天如实申报健康状况,加强防疫知识,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会。有国内中高危地区等流行病学史、考前14天内有国外居住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面试中心的考生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但口罩的佩戴不能影响其身份验证。

六。其他事项

对于面试人员在东莞的交通费,主办方将根据实际账单给予交通费补贴(最高500元,省外最高3000元,不超过一个中转站,以实际账单为准)。

联系电话:事业单位:单先生0769-22836761,罗先生0769-22305698。

市属国企:叶小姐0769-22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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